2018年中級統計師《統計基礎理論》重點:借貸記賬法
1、單式記賬法:是指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只在一個賬戶中進行登記的記賬方法。
2、復式記賬法:是指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在相互聯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賬戶中進行記錄的記賬方法。
3、借貸記賬法: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建立在會計等式的基礎上,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反映會計要素增減變動情況的一種復式記賬法。
4、資產類賬戶期末余額的計算公式:
借方期末余額=借方期初余額+借方本期發生額-貸方本期發生額
5、負債、所有者權益類賬戶期末余額的計算公式:
貸方期末余額=貸方期初余額+貸方本期發生額-借方本期發生額
重點:資產、費用的增加記借方,減少記貸方;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利潤的增加記貸方,減少記借方。
重點:雙重性質賬戶是兼有資產和負債、所有者權益兩種性質的賬戶,其賬戶的余額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貸方。
6、記賬規則的內容:
在借貸記賬法下,對于任何類型的經濟業務的記賬規則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有借必有貸”是指任何一筆經濟業務都應在一個賬戶的借方(或貸方)和另一個賬戶的貸方(或借方),或者一個賬戶的借方(或貸方)和另幾個賬戶的貸方(或借方)同時進行登記。“借貸必相等”是指任何一筆經濟業務記入借方賬戶的金額和記入貸方賬戶的金額都必須相等。
7、會計分錄:是指標明某項經濟業務應借、應貸賬戶的名稱和金額的記錄。
8、會計分錄應包括的內容:
(1)賬戶的名稱即會計科目 (2)記賬方向符號即借方和貸方
(3)記錄的金額
重點:在實際工作中,會計分錄是根據每項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通過編制記賬憑證來確定的。
9、復合會計分錄:是指一項經濟業務涉及兩個以上(不含兩個)對應賬戶的會計分錄,即一借多貸或多借一貸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重點:為了保持賬戶的對應關系清楚,不宜把不同類型的經濟業務合并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10、余額試算平衡的計算公式:
全部賬戶借方期初余額合計=全部賬戶貸方期初余額合計
全部賬戶借方期末余額合計=全部賬戶貸方期末余額合計
重點:記賬時重記、漏記、錯用科目、借貸方向顛倒等錯誤不能通過試算平衡表發現。
11、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聯系和區別:
聯系:反映的經濟業務相同。
區別:反映經濟內容的詳細程度不同。
重點:總賬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根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登記。
12、平行登記的要點:
(1)同期登記 (2)方向相同 (3)金額相同
重點:同期登記要求每一項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在有關的總分類賬戶中登記,另一方面要在同一會計期間有關總分類賬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戶中登記。
13、籌資業務的主要核算內容:
(1)資本的形成 (2)負債的取得與償還(3)利息或紅利的計算與分配
重點:實收資本賬戶屬于所有者權益類,股份制企業開設股本賬戶。
重點:短期借款賬戶核算企業向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用于企業經營活動、歸還期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各種借款的取得、歸還情況。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結算。
14、工業企業原材料核算的方法:
(1)按實際成本計價方法 (2)按計劃成本計價方法
15、材料采購的具體業務表現出以下幾種情況:
(1)材料采購成本的確定與入庫同時完成;
(2)材料已驗收入庫但未收到供貨單位的發票賬單,運輸途中的采購費用也未確定;
(3)材料的貨款已經支付,但采購成本不能確定,材料尚未運達企業;
(4)同時采購幾種材料,發生共同的采購費用,需要分別確定各種材料的采購成本。
16、原材料賬戶應設置的明細分類賬戶包括:
(1)原料及主要材料 (2)輔助材料 (3)燃料 (4)包裝物
重點:應付賬款賬戶的貸方登記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增加數,借方登記已償還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尚未償還的應付賬款。
17、直接費用包括:
(1)直接材料費用 (2)直接人工費
(3)直接工資福利費 (4)其他直接費用
18、間接費用(制造費用)包括;
(1)生產車間固定資產的磨損(折舊)費
(2)車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
(3)車間的水電費及共同材料費
19、完工產品生產成本的計算公式:
完工產品生產成本=期初在產品成本+本期生產費用總額-期末在產品成本
20、企業確認勞務收入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出售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與銷售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4)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的計量;
(5)相關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21、營業稅金及附加賬戶核算的稅費包括:
(1)營業稅 (2)消費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
(4)資源稅 (5)教育費附加
22、應收賬款賬戶核算的款項包括:
(1)銷售貨款 (2)應收的增值稅額 (3)代墊費用
23、營業外支出包括:
(1)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 (2)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
(3)債務重組損失 (4)公益性捐贈支出 (5)非常損失
24、利潤分配的順序: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按當年稅后凈利潤的一定比例(法定10%)提取,以增強企業自我發展的實力和承擔經營風險的能力。
(2)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可供分配利潤減去法定盈余公積金之后的利潤向投資者分配。
重點:會計分錄的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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