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按專業類別分別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用印,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跨區域認可辦法。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及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注冊證書的制作和發放;執業印章由注冊造價工程師按照統一規定自行制作。
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需要什么資料,考生可參考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提交的資料。如下:
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執業資格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工程造價崗位工作證明;
(五)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1年后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中介機構的,應當提供聘用單位為其交納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人事代理合同復印件,或者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復印件;
(七)外國人、臺港澳人員應當提供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臺港澳人員就業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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