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市2015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呂招考字[2015]1號
各縣(市、區)招委、教育體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做好我市2015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報名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我市中考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15日至3月24日
2、報名地點:考生均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應屆初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非應屆畢業生到縣(市、區)招生部門指定報名站報名。
3、報名條件:
①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②初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③身體健康;
④綜合素質評定合格。
4、考生報名時需持戶口薄或戶籍證明,身份證(或身份證號碼證件),學歷證件。
5、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需持有關部門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證明:
①烈士子女須持省民政廳的證明;
②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須持省公安廳的證明;
③所有軍人子女須持省軍區政治部的證明;
④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須持省僑務辦公室的證明;
⑤臺灣省籍考生須持省對臺辦公室的證明;
⑥少數民族考生須持本人居民戶口本原件,16周歲以上的考生還須出示居民省份證原件;
6、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報名時應交驗其獲獎證書(體育類考生須交注冊卡),并填寫獲獎考生登記表: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受省級以上表彰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初中階段獲省一等獎,證書上蓋有“山西省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管理專用章”的優勝者;參加省教育廳和省體育局聯合舉辦或批準的體育比賽項目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審核時以省教育廳和省體育局組織比賽的秩序冊、成績冊和注冊卡為依據。
按規定時間參加各縣(市、區)統一組織的數碼照像;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用;領取并填寫(涂)有關表(卡)。
各縣(市、區)招生辦要嚴格審查考生的報名資格,在文件規定的報名期間內,必須認真接待前去報名、照像的考生,決不允許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考生報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中考報名號采用十位數,第一、二位為市代碼;第三、四位為縣(市、區)代碼;第五、六位為畢業學校或單位代碼;第七至十位為本校(單位)考生序號。各縣(市、區)招生辦必須嚴格按照上述辦法編排考生報名號,不得隨意改動,不得留空號,凡報名號與其所對應的準考證號、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中考成績無效。
考生準考證號由省、市招生辦使用計算機隨機編排。各縣(市、區)招生部門要認真校對考生報名信息,充分發揮新系統讀取、檢查、打印、確認、統計等功能,確保報名信息采集準確無誤。
各縣(市、區)應將考生簽字后的《機讀報名卡》妥善保管,以備待查,并將報名信息嚴格保存。上傳(報)考生信息要認真檢查核對,確認準確無誤后,將全部信息加密,按時間和要求上傳(報)市招考中心計算機室。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