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今年我省將嚴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主要包括:
1.烈士子女照顧20分錄取;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錄取。
2.歸僑、僑眷考生照顧10分錄取,臺灣同胞投資者及隨行眷屬、所聘臺灣管理人員憑《臺灣同胞投資證書》,其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照顧10分錄取。
3.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其子女報考本縣(市、區)高中時照顧10分錄取。
4.派駐各地進行艾滋病防治的幫扶工作隊隊員的子女,報考當地普通高中時照顧10分錄取。
5.移民搬遷后5年內,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顧10分錄取。
6.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學校的照顧10分錄取;報考其他學校的,照顧5分錄取。
7.獲得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3〕90號)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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