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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中考化學考試大綱

發表時間:2016/4/11 16:56:35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一、考試性質

初中化學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是否達到《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規定的化學學科學習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命題依據

以《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為指導,以《2016年福建省初中學業考試大綱(化學)》為依據,結合初中化學教學實際進行命題。

三、命題原則

貫徹教育部有關中考命題改革的意見,落實省教育廳有關中考命題文件的精神。命題時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導向性:正確發揮考試對教學的導向作用,凸顯學科特點、加強實驗教學,引導教師改進課堂教學,以學生為本,讓學生學會學習、學會生活、提升科學素養。

2.基礎性:面向全體學生,加強考查初中化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學科思想與方法,考試內容應注意選擇學生熟悉的、發生在身邊的化學問題和對學生后續學習有用的知識。

3.時代性:關注初中化學與技術、社會、環境的關系,考查學生的化學學科素養和化學學習能力。

4.開放性:適當增加開放性試題,做到試題形式、思維過程、答案標準多樣化,注重考查學生的創新意識和探究能力,尊重和促進學生的個性化發展。

5.科學性:嚴格按照命題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命題,控制主、客觀題比例,把握試卷的長度,留給學生充分思維和解答的時間。試題要科學、嚴謹,避免出現知識性、技術性的錯誤。

四、考試內容

(一)對化學學習能力的要求

1.獲取信息的能力

能夠通過對簡單的化學事實(實驗現象、模型圖表及自然界、社會、生產、生活中的化學現象)的觀察,準確提取有效信息,并與已有知識整合的能力。

2.分析和解決(解答)簡單化學問題的能力

(1)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對簡單的化學現象進行解釋的能力;

(2)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對簡單的化學問題進行推理與判斷的能力;

(3)能夠將分析、解決問題的過程與結果,用文字、圖表和化學語言表述的能力。

3.化學實驗與探究的初步能力

認識科學探究的基本過程與要素,了解觀察、實驗等基本方法,初步形成基本的化學實驗技能,具有設計簡單化學實驗方案,并能完成一些簡單化學實驗的能力。

(二)對學習目標的要求層次

1.認知性學習目標的水平

A:知道、記住、說出、列舉、找到

B:認識、了解、看懂、識別、能表示、懂得

C:理解、解釋、說明、區分、判斷、簡單計算

2.技能性學習目標包含“模仿操作、初步學習”到“獨立操作、初步學會” 兩個由低到高水平的要求。

3.體驗性學習目標可有機結合認知性學習和技能性學習內容進行考查。

(三)考試內容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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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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