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和進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見》(教基〔2008〕6號)和黃岡市委、市政府《關于支持和促進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黃發〔2013〕14號)的有關要求,現就黃岡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立德樹人、全面發展為目標,繼續深化以初中學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中招生錄取為主要內容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努力構建與新課程相適應、與素質教育相適應的中考制度,建立健全“公開、公平、公正”的陽光招生運行和監督機制,科學選拔高中合格新生,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改革高中招生考試
1、考試科目。高中招生考試科目設置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體育、理化生實驗操作。
2、學科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25分)、物理60分、化學40分、思想品德40分、歷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體育30分、理化生實驗操作20分。考試科目總分為650分。
3、考試辦法。九年級中考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理化生實驗操作;八年級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初二結業時與當年的中考一起進行(2017年畢業生參加今年的考試),生物、地理考試成績計入總分。筆試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體育測試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實行現場測試,時間均安排在九年級的4月。
4、考試內容。依據學科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注重對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完善綜合素質評價
1、完善評價體系。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整體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
2、改進評價方法。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運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化平臺,采用學生自評、互評、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參與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全面紀實性評價。
3、注重結果運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評定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 B、 C、D四個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學業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依據。
四、改革招生錄取辦法
完善以中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結合的招生機制,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積極推行普通高中統招錄取、指標分配錄取、特長生錄取和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等多種形式的招生錄取辦法。
1、完善優質高中分配生政策。將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分配生錄取比例原則上不突破招生計劃的50%。名額分配以初三在校學生人數為依據基本均衡分配,促進城鄉初中均衡發展,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2、建立完善特長生招生機制。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確定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高中招收特長生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全市總計劃的3%以內。
3、減少和規范考試優錄加分。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合理設置加分分值。對于國家政策規定確應加分的考生要加強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示,強化監督。制定規范各類考試加分項目辦法,逐步將中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
4、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改革。中職學校實行自主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同步進行。統籌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努力擴大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積極組織好“3+2”、“五年一貫制”招生工作,嚴格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鼓勵職業學校多形式、多渠道辦學。
本意見從2016年開始執行。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