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5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各學科考試說明
2015年考試科目:
語 文:試題滿分150分,答題時間120分鐘
數 學:試題滿分150分,答題時間120分鐘
外 語:試題滿分150分(聽力30分),答題時間120分鐘
文科綜合(思想品德、歷史):試題滿分150分,答題時間120分鐘
理科綜合(物理、化學):試題滿分150分,答題時間120分鐘
注:各學科無多項選擇題;易、中難度、較難題比例約7:2:1
數 學
一、考試方式
①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全卷滿分為150分,答題時間為120分鐘。
②參加考試的學生帶三角板、圓規、量角器等進入考場。
二、試卷結構
1.基本結構
試題題型包括客觀性試題和主觀性試題兩大類。
客觀性試題指選擇題和填空題。選擇題是四選一的單項選擇題;填空題直接填寫結果。
主觀性試題指計算題、證明題、閱讀題、畫圖題以及探索題、開放題等(常統稱為解答題)。解答題要有解題的主要過程,關鍵步驟不能省略。
2.題型比例
全卷不超過35個小題,每個小題的設問最多3問,試卷采用選擇題、填空題和解答題(包括開放性解答題)組成,其中客觀性試題(選擇題、填空題)的分值不超過試卷總分值的40%,開放性解答題的分值可占總分值的5%-10%。
3.知識內容比例
數與代數約75分,空間與圖形約58分,統計與概率約17分。
4.試題難度比例
容易題70%;中等題20%;較難題10%。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考試內容
數學學業水平暨高中階段招生考試以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所規定的四大學習領域,即數與代數、圖形與幾何、統計與概率、綜合與實踐的內容為依據,主要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動經驗。
1.關注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
了解數的意義,理解數和代數運算的算理和算法,能夠合理地進行基本運算;能夠在實際情境中有效地使用代數運算、代數模型及相關概念解決問題。
能夠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幾何對象的有關性質;能夠使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幾何對象的大小、位置與特征;能夠在頭腦里構建幾何對象,進行幾何圖形的分解與組合,能夠對某些圖形進行簡單的變換;能夠借助數學證明的方法確認數學命題的正確性。
正確理解數據的含義,能夠結合實際需要有效地表達數據特征,會根據數據結果做合理的預測;了解概率的含義,能夠借助概率模型或通過設計活動解釋事件發生的概率。
2.關注“數學活動過程”
數學活動過程包括數學活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思維方式、思維水平,對活動對象、相關知識與方法的理解深度;從事探究的意識、能力和信心等。也包括能否通過觀察、實驗、歸納、類比等活動獲得數學猜想,并尋求證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否使用恰當的語言有條理地表達數學的思考過程。
3.關注“數學思考”
學生在數感與符號感、空間觀念、統計意識、推理能力、應用數學的意識等方面的發展情況,其內容主要包括:
能用數來表達和交流信息;能夠使用符號表達數量關系,并借助符號轉換獲得對事物的理解;能夠觀察到現實生活中的基本幾何現象;能夠運用圖形形象地表達問題、借助直觀進行思考與推理;能合理借助統計活動去收集信息;面對數據時能對它的來源、處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的推測性結論做合理的質疑;能正確地認識生活中的一些確定或不確定現象;能從事基本的觀察、分析、實驗、猜想和推理的活動,并能夠有條理地、清晰地闡述自已的觀點。
4.關注“解決問題能力”
能從數學角度提出問題、理解問題、并綜合運用數學知識解決問題;具有一定的解決問題的基本策略;具有初步的反思意識。
5.關注“對數學的基本認識”
形成對數學內容系統性的認識(不同數學知識之間的聯系、不同數學方法之間的相似性等);深化對數學與現實或其他學科知識之間聯系的認識等等。
(二)考試要求
1.《數學課程標準》規定了初中數學的教學要求
(1)使學生獲得適用未來社會生活和進一步發展所必需的重要數學知識,以及基本的數學思想方法和必要的應用技能。
(2)初步學會運用數學的思維方式觀察、分析現實社會,解決日常生活和其他學科學習中的問題,增強應用數學的意識。
(3)體會數學與自然及人類社會的密切聯系,了解數學的價值,增進對數學的理解和學好數學的信心。
(4)具有初步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在情感態度和一般能力方面都能得到充分發展。
2.《數學課程標準》闡述的教學要求具體分以下幾個層次
知識技能要求:
(1)了解:能從具體事例中,知道或能舉例說明對象的有關特征(或意義);能根據對象的特征,從具體情境中辨認出這一對象。
(2)理解:能描述對象特征和由來;能明確地闡述此對象與有關對象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3)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礎上,把對象運用到新的情境中去。
(4)運用:能綜合運用知識,靈活、合理地選擇與運用有關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數學任務。
過程性要求:
(5)經歷(感受):在特定的數學活動中,獲得一些初步的感受。
(6)體驗(體會):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在具體情境中認識對象的特征,獲得一些經驗。
(7)探索:主動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通過觀察、實驗、推理等活動發現對象的某些特征或與其他對象的區別和聯系。
這些要求從不同角度表明了數學學業考試要求的層次性。
四、具體內容與要求:
(一)數與代數
1.數與式
(1)有理數
①理解有理數的意義,能用數軸上的點表示有理數,會比較有理數的大小。
②借助數軸理解相反數和絕對值的意義,掌握求有理數的相反數與絕對值的方法,知道|a|的含義。
③理解乘方的意義,掌握有理數的加、減、乘、除、乘方及簡單的混合運算(以三步為主)。
④理解有理數的運算律,并能運用運算律簡化運算。
⑤能運用有理數的運算解決簡單的問題。
(2)實數
①了解平方根、算術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會用根號表示數的平方根、算術平方根、立方根。
②了解開方與乘方互為逆運算,會用平方運算求百以內整數的平方根,會用立方運算求百以內整數(對應的負整數)的立方根。
③了解無理數和實數的概念,知道實數與數軸上的點一一對應,能求實數的相反數與絕對值。
④能用有理數估計一個無理數的大致范圍。
⑤了解近似數,在解決實際問題中,能按問題的要求對結果取近似值。
⑥了解二次根式、最簡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減、乘、除運算法則,會用它們進行有關實數的簡單四則運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3)代數式
①理解用字母表示數的意義。
②能分析簡單問題的數量關系,并用代數式表示。
③會求代數式的值;能根據特定的問題查閱資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會代入具體的值進行計算。
(4)整式與分式
①了解整數指數冪的意義和基本性質,會用科學記數法表示數。
②理解整式的概念,掌握合并同類項和去括號法則,會進行簡單的整式加、減運算;會進行簡單的整式乘法運算。
③會推導乘法公式,了解公式的幾何背景,并能進行簡單計算。
④會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過二次)進行因式分解(指數是正整數)。
⑤了解分式和最簡分式的概念,會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質進行約分和通分,會進行簡單的分式加、減、乘、除運算。
2.方程與不等式
(1)方程與方程組
①能夠根據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列出方程。體會方程是刻畫現實世界數量關系的一個有效的數學模型。
②能用觀察、畫圖等手段估計方程的解。
③掌握等式的基本性質。
④掌握消元方法,會解一元一次方程、簡單的二元一次方程組、可化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過兩個)。
⑤ 理解配方法,會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簡單的數字系數的一元二次方程。
⑥能根據具體問題的實際意義,檢驗結果是否合理。
⑦會用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判別式判別方程根的情況。
(2)不等式與不等式組。
①能夠根據具體問題中的大小關系了解不等式的意義,并探索不等式的基本性質。
②會解簡單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數軸上表示出解集。會解由兩個一元一次不等式組成的不等式組,并會用數軸確定解集。
③能夠根據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組,解決簡單的問題。
3.函數
(1)函數
①能探索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和變化規律,了解常量、變量的意義。
②了解函數的概念和三種表示方法,能舉出函數的實例。
③能結合圖象對簡單實際問題中的函數關系進行分析。
④能確定簡單的整式、分式和簡單實際問題中的函數的自變量取值范圍,并會求出函數值。
⑤能用適當的函數表示法刻畫出某些實際問題中變量之間的關系。
⑥結合對函數關系的分析,會嘗試對變量的變化規律進行初步探討。
(2)一次函數
①理解一次函數的意義,根據已知條件、待定系數法確定一次函數表達式。
②會畫一次函數的圖象,根據一次函數的圖象和解析表達式y=kx+b(k≠0)探索并理解其性質(k>0或k<0時,圖象的變化情況)。
③理解正比例函數。
④體會一次函數與二元一次方程的關系。
⑤能根據一次函數解決實際問題。
(3)反比例函數
①結合具體情境體會反比例函數的意義,能根據已知條件確定反比例函數表達式。
②能畫出反比例函數的圖象,根據圖象和解析表達式y=k/x(k≠0)探索并理解其性質(k>0或k<0時,圖象的變化)。
③能用反比例函數解決某些實際問題。
(4)二次函數
①通過對實際問題情境的分析確定二次函數的表達式,了解二次函數的意義。
②會用描點法畫出二次函數的圖象,認識二次函數的性質。
③會根據公式確定圖象的頂點、開口方向和對稱軸(公式不要求記憶和推導),并能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
④會利用二次函數的圖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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