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 文)
一、考試性質
初中語文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初中階段的終結性省級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是否達到《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規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結果不僅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一級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還是檢測區域和群體的語文教學質量一項依據。
二、命題依據
教育部制訂的《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以下簡稱《語文課程標準》)及本考試大綱。
三、命題原則
1.在堅持《語文課程標準》的前提下,兼顧不同層次學習水平和不同發展狀態的學生,使語文考試最大限度地為每一個學生服務。
2.命題要以全面考查學生的語文素養為宗旨,不僅要考查學生的語文知識、能力水平,還要關注學生掌握語文學習方法的情況以及在情感態度和價值觀方面的發展狀況。
3.要重視考查語言文字的實際運用能力,關注語言文字這一特殊信息載體的人文價值導向,關注學生在語文學習過程中的感悟、體驗和審美活動,體現語文學科特有的靈性和生氣。
4.試題中要選用相當比例的課外語言材料,了解學生的閱讀能力發展狀況。選文要注意語言的規范性。
5.試題應符合學生生活的實際情況,與學生的已有經驗和身心發展水平相適應。要注意通過測試發現學生的潛能。
四、考試范圍
《語文課程標準》中第四學段(7~9年級)的課程目標。
五、能力目標
(一)積累與運用
能正確、端正、整潔地書寫漢字。
掌握常用字的音、形、義,正確運用常用詞語(含成語);靈活運用語法、修辭知識規范表達語句 (含標點符號);識記課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識和文化常識;默寫《語文課程標準》推薦的優秀詩文61篇(7~9年級)等。
側重考查語言知識在具體語境、實際生活中的運用。
(二)閱讀
1.文言文
能閱讀淺易的文言文,準確判斷文言句讀,理解文章基本內容;掌握常見文言實詞的意義,能根據語境翻譯文言句子。
2.現代文
現代文精讀,著眼于對閱讀材料的整體感知、情感體驗、感受領悟以及創造性理解能力的考查;要從“詞句理解、文意把握、理清思路、要點概括、內容探究、作品感受”等方面考查學生閱讀的水平,要從“形象、情感、語言”等方面考察學生初步鑒賞文學作品的水平。
現代文略讀,重在考查能否把握閱讀材料的大意,能否從閱讀材料中捕捉重要信息。
瀏覽能力的要求,重在考查《語文課程標準》推薦的課外閱讀書目,如《伊索寓言》、《繁星·春水》、《西游記》、《水滸》、《魯濱遜漂流記》、《簡愛》等。
閱讀考查要注重語言材料的思想內涵和文化品位,要能引發學生的閱讀興趣;選文要有難有易,兼顧不同層次學習水平的學生。
在閱讀考查中,不能搞支離破碎的詞句分析,不要以技術操作的測試來代替學生自主的體驗和感悟,也不宜把不屬于閱讀目標范圍的題目編在閱讀試題中。
(三)寫作
寫作的考查要求,重在考查學生規范、熟練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
作文命題應力求富有新意,努力設計符合學生思想實際和生活實際的試題,有利于學生表達真情實感,有利于學生展開聯想和想象,鼓勵學生自由地表達,有創意地表達。
作文命題還應注意減少學生套題的可能性。
(四)口語交際
口語交際考查要求,在具體的交際語境中考查學生對語言信息的理解、辨析、篩選等能力。提倡各地探索考查口語交際能力的有效考試形式。
(五)綜合性學習
綜合性學習考查要求,重在考察學生的語文綜合運用能力、探究精神與合作態度。著重考查學生在語文活動中提出問題、探索問題以及展示學習活動成果的能力。
六、考試形式、時間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形式,由各設區市統一命題。試卷滿分為15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有條件的設區市可進行聽力測試、口語交際測試。
七、試卷難度
合理安排試題難度結構。試題易、中、難的比例約為8:1:1,其中容易題難度值范圍為0.7以上、中等題難度值范圍為0.5-0.7、稍難題難度值范圍為0.3-0.5。考試合格率達80%。
八、試卷結構
1.題型占分比例
選擇題、填空、簡答:50~55%
作文:45~50%
2.內容占分比例
(1)積累與運用:約10%
(2)閱讀:約40%
①文學作品:約15%
②議論文、說明性文章、新聞、非連續性文本:約10%
③文言文:約10%
④課外名著閱讀:約5%
(3)寫作:約45%
(4)口語交際:酌情考查
(5)綜合性學習: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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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