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管理法律體系
按照法律效力等級依次具體分為
(1)憲法:憲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依據特別程序制定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
(2)法律:如:《藥品管理法》、《禁毒法》等
(3)行政法規:如:《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等
(4)地方性法規:如:《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等
(5)部門規章:如:《藥品注冊管理辦法》、《GCP》、《GMP》、《GSP》等
(6)地方政府規章:如:《湖北省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定》等
(7)中國政府承認或加入的相關國際條約:如:1985 年我國加入《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等。
【練習題】
1、下列規范性文件中,其法律效力層次最高的是()。
A.《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B.《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
C.《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暫行辦法》
D.《藥品注冊管理辦法》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我國法律效力由高到低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為行政法規,法律效力高于部門規章《藥品注冊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和規范性文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國管理暫行辦法》。選A。
2、下列有關法律效力層次的說法,正確的有()
A.在同一位階的法之間,特別規定優于一般規定
B.下位法違反上位法規定的,由有關機關依法予以改變或者撤銷
C.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D.在同一位階的法之間,舊的規定優于新的規定
參考答案:ABC
參考解析:在同一位階的法之間,新的規定優于舊的規定,所以不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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