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拔縣管領導干部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職位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1名;
明中鄉黨委委員、副鄉長1名;
東安鄉黨委委員、副鄉長1名;
高燕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1名;
河魚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1名;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紀檢組長1名(事業崗位);
縣政府應急辦公室副主任1名(事業崗位)。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選拔職位的年齡、工作年限、學歷和職位要求等條件見附件1。年齡、工作年限、任職時間均計算到2013年9月。
(三)身體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情況的;
5、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三、選拔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城口縣公眾信息網、城口縣黨政信息網、城口電視臺、《城口報》等新聞媒體發布公選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兩種方式。個人自薦的,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組織推薦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本人所在單位組工干部或本人到縣委組織部報名。每人只能報考1個職位。縣外干部可采取網上報名,將相關報名材料進行郵寄和上傳電子郵箱,聯系方式:023-59222346(電話);023-59222349(傳真);94514420@qq.com(電子郵箱);郵寄地址:重慶市城口縣縣委組織部干部科;郵編:405900。郵寄資料報名的截止時間,以收到報名材料的郵戳時間為準。
2、報名時間:2013年9月25日-10月10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單位出具的基本情況證明材料(包括參加工作時間、政治面貌、任職經歷、現工作單位職務及任職時間等內容)、參加工作時間證明材料、任職文件、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或聘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留存備查),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張,填寫《城口縣2013年公開選拔縣管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交紙質件和電子件各一份(見附件2)。
4、報名地點:城口縣委組織部干部科(土城路原司法局二樓)
聯 系 人:梁峰 陳狄
聯系電話:023-59222346
(三)資格初審
縣委組織部、縣紀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如該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經請示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低于7:1比例的,則取消該職位選拔,該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參加筆試的人員和筆試地點及時間,由縣委組織部提前告知應試者本人。
(四)考試測評
考試測評分筆試和面試,分別實行100分制。筆試、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確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根據職位需求,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在城口縣公眾信息網和城口縣黨政信息網上公布。
2、確定面試人員和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其最低分數不得低于60分。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為5∶1。如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則成績相同者全部進入面試。達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經請示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面試人員與選拔職位名額的比例低于3:1的,該選拔職位終止。
縣委組織部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3、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要求,由縣委組織部確定,并提前告知應試者本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體檢人員與選拔職位名額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被確定為體檢的人員,其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在考試合格者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六)確定考察對象和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名額的比例為2:1),并按規定進行組織考察。
(七)決定任職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縣委研究擇優決定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如擬選職位無合適人選,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八)公示
對縣委研究確定的擬任人選,在有關媒體及擬任人選所在工作單位公示7天,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發現有影響其任職問題的,取消任職資格。
(九)辦理任職手續
對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并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四、待遇及管理
委任制干部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履行同級干部的權利和義務,享受同級干部待遇。試用期滿,經組織考察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免去試用職務,視情況按其選拔之前的職務層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單位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不實行試用期制,但任職滿一年后經考察不勝任的,視情況按其選拔之前的職務層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單位工作。一經任職的干部需在城口縣服務滿5年才能調出縣外。
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所規定的條件和資格的,可以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肅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由縣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全程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公開選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依法查處。
監督舉報電話:023-29223334(縣紀委信訪室)
023-59222340(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
1. 城口縣2013年縣管領導干部公開選拔職位和報名資格條件一覽表
2. 城口縣2013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
中共城口縣委組織部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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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