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審判員 ×××
(××××)×民特字第××號
起訴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起訴人×××不服指定監護一案,本院依法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寫明起訴的理由和請求)。
本院認為,……(寫明撤銷原指定監護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單位名稱)指定×××為×××的監護人的指定;
二、指定××××為×××的監護人。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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