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選拔的職位
1、北京市紀委機關綜合工作類正處級領導職位4名:
干部室副主任1名
辦公廳督查處處長1名
辦公廳行政處處長1名
辦公廳綜合信息處處長1名
2、北京市紀委機關案件工作類正處級領導職位4名:
紀檢監察室副主任2名
政策法規室副主任1名
北京市行政投訴中心調查處處長1名
3、北京市紀委機關預防工作類正處級領導職位3名:
預防腐敗一室副主任1名
預防腐敗二室副主任1名
預防腐敗三室副主任1名
4、北京市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正處級領導職位4名:
北京市紀委監察局駐北京市人口計生委紀檢組副組長監察處處長1名
北京市紀委監察局駐北京市統計局紀檢組副組長監察處處長1名
北京市紀委監察局駐北京市藥監局紀檢組副組長監察處處長1名
北京市監察局駐北京市醫院管理局監察處處長1名
二、公開選拔的報名條件和資格
報名人員應是中央在京單位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北京市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報名人員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 黨員。
2、具有北京市戶口。
3、年齡為40歲以下,即197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現任正處級職務;或擔任副處級職務滿1年,即2011年9月(含)以前任職;或擔任正科級職務滿4年,即2008年9月(含)以前任職。
6、根據《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應符合調任條件。在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
7、 具體職位報名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 身心健康。
三、公開選拔的工作步驟
公開選拔工作分為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考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等階段。
(一)網絡報名
時間為2012年9月25日14:00-9月29日18:00。登陸公招網(www.gongzhao.net)報名。報名分個人自薦、組織推薦兩種形式,每人限報1個職位,同時注明是否同意調劑。
1、個人自薦報名。報名人員在公招網的指定頁面注冊個人帳戶后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北京市紀委監察局2012年公開選拔正處級領導干部個人自薦報名表》。
2、組織推薦。由單位黨委(黨組)填寫《北京市紀委監察局2012年公開選拔正處級領導干部組織推薦表》,并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網上報名。
3、設立咨詢電話。公選政策咨詢電話:83736501。網絡技術咨詢電話:57803862,57803863。
(二)資格初審
對報名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擬公開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達不到規定的人數比例,由北京市紀委公開選拔正處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在筆試開始前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如決定取消該職位,在征得報名人員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相應報名人員可以調劑到其他職位參加公選。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全過程。報名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
報名結束后,在公招網統一發布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登錄公招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進入面試的人員,仍繼續使用此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環節。根據有關精神和實際要求,測試應試者擔任相應領導職務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成績一般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左右在北京公招網上統一公布。
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與該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1(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到咨詢點接受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人員按照北京公招網公布的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準考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條件所要求的任職資格證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等相關有效證件、證書,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照片底色為淡藍色,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到咨詢點接受資格復審。
對于未參加、未通過復審或本人明確表示不參加面試的,資格復審人選按該職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
2、面試環節。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素質能力與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
一般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左右,在北京公招網上統一公布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組織考察等通知事項。
(四)組織考察
北京市紀委組成考察組,對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在現所在單位工作不滿3年的,還需到其原工作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考察對象需提供經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的個人近三年的工作業績報告,并按要求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
各職位進入考察的人數與該職位的比例為3:1,如某一職位經考察無合適擬任人選,經北京市紀委公開選拔正處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該職位空缺。
對考察對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考察對象有關信息在本人所在單位、北京公招網、北京紀檢監察網進行公示。
(五)決定任用
考察組根據組織考察情況,提出擬任職建議人選,并安排其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北京市紀委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履行任職手續。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北京市紀委公開選拔正處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對該職位的其他考察對象進行遞補體檢。
對決定任用的人員,自任用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可自主擇業,也可由組織安排工作,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
四、公開選拔的時間安排
9月下旬,召開動員部署會,開展網絡報名、資格初審。
10月上旬,發布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通知。
10月中下旬,進行資格復審、面試。
11月上中旬,進行組織考察、公示及體檢。
11月下旬,決定任用,任職人員到崗。
五、公開選拔的組織機構
公開選拔工作在北京市紀委常委會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北京市紀委公開選拔正處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
六、公開選拔的紀律要求
嚴格按照既定的程序開展工作。工作人員要嚴格組織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認真細致地做好各項工作。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
為加強對公開選拔工作的監督,專門成立公開選拔工作監督小組,對這次公開選拔工作實施全程監督。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舉報電話:83736525
市委組織部舉報電話:12380
本公告由北京市紀委公開選拔正處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北京市紀委監察局2012年公開選拔正處級領導干部組織推薦表下載
北京市紀委公開選拔正處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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