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是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復習資料,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二、城鎮體系規劃
城鎮體系規劃分為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鎮域)城鎮體系規劃以及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鎮體系規劃是政府綜合協調轄區內城鎮發展和空間資源配置的依據和手段。它將為政府進行區域性的規劃協調提供科學的、行之有效的依據,包括:確定區域城鎮發展戰略,合理布局區域基礎設施和大型公共服務設施,明確需要保護和控制的區域,找出引導區域城鎮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三、城市規劃管理
(一)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概念
城市規劃管理是指城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編制和審批城市規劃,并依據國家和各級政府頒布的城市規劃管理的有關法規和具體規定,對批準的城市規劃,采用法制的、行政的、經濟的管理辦法,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建設進行統一的安排和控制,使城市的各項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活動有計劃、有秩序地協調發展,保證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經依法批準的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城市規劃管理是一項政府行政職能,它包括城市規劃編制審批管理和實施監察管理兩部分。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中,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隨著我國城市規劃走上了法制軌道,城市規劃綜合調控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城市規劃監管體制和機制不斷創新,并逐步建立了綠線、紫線、藍線、黃線管理制度。
(二)城市規劃的基本內容
城市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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