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概論》是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房地產經紀概論》考試重點資料,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1、房地產經紀人有權依法發起設立或加入房地產經紀機構,承擔房地產經紀機構關鍵崗位的工作。
2、指導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執行各種房地產經紀業務。
3、經所在房地產經紀機構授權與客戶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等重要業務文書,執行房地產經紀業務并獲得合理報酬。
4、房地產經紀人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執業。
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是進人房地產經紀活動關鍵崗位和發起設立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必備條件。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是指通過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或者資格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注冊證書,1、在房地產經紀人的指導和監督下,從事房地產經紀具體活動的協助執行人員。2、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只能在注冊地所在的行政區域內從業。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是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基本條件。
我國對房地產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注冊制度,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才能以房地產經紀人員的名義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
2004年6月29日,原建設部印發了《關于改變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注冊管理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住房[2004]43號),決定將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注冊工作轉交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2004年7月更名為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將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注冊與房地產經紀行業自律管理結合了起來。
按照規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經所在房地產經紀機構同意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注冊管理機構)遞交注冊申請,經省級注冊管理機構初審合格后,上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審批。準予注冊的人員,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頒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并監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注冊證書。
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
(2)無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注冊房地產經紀人崗位上工作。
(4)經所在經紀機構考核合格。
另外,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自簽發之日起超過三年內未進行初始注冊的,應當參加一次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或者其指定機構組織的房地產經紀業務培訓,達到繼續教育標準,取得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頒發的房地產經紀人繼續教育合格證書,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一個注冊有效期為3年,房地產經紀人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內參加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或者其指定機構組織的房地產經紀業務培訓,達到繼續教育標準,方可申請延續注冊,換發新的注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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