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由準入類調整為水平評價類
考試將延期舉行,考試科目、大綱、用書等不變
7月22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8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于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3號)、《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后續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號),取消房地產經紀人準入類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房地產經紀人準入類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后,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等保持不變;已取得的原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仍然有效;2014年度原定考試日期推遲,具體考試日期另行通知;2014年以前參考的各科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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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