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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一般是指二手房買賣合同,目前建設部還沒有制訂全國統一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但各地政府尤其是上海、深圳這些二手房市場發展比較成熟的地方已經制訂了二手房的房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一)主要合同條款:
一般而言,二手房的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買賣房地產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依據;
2.買賣房地產的坐落、地點、面積;
3.房屋的平面圖、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以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情況;
4.房地產買賣的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5.房地產交付日期;
6.違約責任;
7.爭議解決處理辦法;
8.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由于二手房的房屋買賣是一種復雜的民事行為,涉及法律關系比較眾多,當事人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共有人的權利。
2.權益轉移。
3.房屋質量。
4.承租人優先購買權。
5.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對象。
6.住房戶口遷移。
7.維修基金交割。
8.物業管理費、公用事業費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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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