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概論》是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房地產經紀概論》考試重點資料,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房地產經紀機構內通常有哪些部門
1.業務部門。
(1)公司總部的業務部門,是直接從事經紀業務的部門。根據物業類別不同、業務類型不同、業務區域范圍進行設置。
(2)連鎖店(辦事處),必須有一名以上的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房地產經紀人。
2.業務支持部門,主要是為經紀業務開展提供必須的支持及保障的一些部門,包括交易管理部、評估部、網絡信息部、研展部、辦證部。
3.客戶服務部門,任務是對客戶服務,受理客戶投訴,對經紀人業務行為的監督。
4.其他部門,如行政部、人事部、財務部等。
房地產經紀人員與房地產經紀機構之間的關系
房地產經紀人員與房地產經紀機構之間有執業關系。一方面,房地產經紀人員從事經紀活動必須以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名義進行,不能以個人的名義進行;房地產經紀人員承接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由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托人簽訂經紀合同,再由房地產經紀機構指定具體的房地產經紀人承辦房地產經紀業務;另一方面,房地產經紀機構必須是由房地產經紀人組成的。
房地產經紀機構與房地產經紀人員之間有法律責任關系。由于房地產經紀業務是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是在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之間簽訂的。因此,一方面,房地產經紀人員在執業活動中由于故意或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擔責任,房地產經紀機構向委托人進行賠償后,可以對承辦該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進行追償;另一方面,由于委托人的故意或過失給房地產經紀機構或房地產經紀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請求,委托人向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賠償后,再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向房地產經紀人員的損失進行補償。
房地產經紀機構與房地產經紀人員之間有經濟關系。由于房地產經紀業務是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是在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之間簽訂的,因此,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向委托人收取傭金,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出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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