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一、 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 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1名。公開招聘計劃詳見《渝中區中小學、幼兒園2014年教師需求情況一覽表》(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公開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2014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大學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畢業時定向安排就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4.畢業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和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
5.英語專業畢業生須取得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中文專業畢業生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其它專業畢業生須取得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6.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足球特色學校重慶市渝中區大田灣小學校體育(足球)崗位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8.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它條件。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每位應聘者只能選擇本次公開招聘的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報名。
(一) 報名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社局和渝中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方式進行。
1. 網上報名
應聘者于2014年4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4月8日(星期二)下午17:00登錄渝中教育網(www.yzedu.com)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63916305)
2. 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
應聘者網上報名成功后,于2014年4月9日(星期三)—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渝中區教委(渝中區八一路39號)五樓會議室進行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023—63835424,63841598)。
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材料:2013屆畢業生——《渝中區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報名表》(網上報名成功后自行下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檔案所在地證明、各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英語專業無英語等級證書者不予報名),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2014屆畢業生——《渝中區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報名表》(網上報名成功后自行下載)、身份證、畢業學校推薦表、成績單(教務處蓋章)、各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英語專業無英語等級證書者不予報名)。
3. 打印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者,于4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4月12日(星期六)下午17:0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特別提醒: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均需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請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或遺失準考證,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 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
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比例,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1. 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4年上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及《教育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時事政治等),兩者合并一堂考試。分值為100分,
考試時間為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 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含教師基本功)測試采取現場試講或說課等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
考試時間為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18日(星期五),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 面試
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達到120分為基本合格線,在達到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根據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的30%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30%之和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最后結果為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招聘單位應出具相應說明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備案;面試分數為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含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為合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 體檢和考察
1.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兩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和《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等規定,并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四) 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將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均合格人員按規定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五) 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程序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如2014年7月15日前未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渝中區中小學、幼兒園2014年教師需求情況一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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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