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額
稷王幼兒園為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單位。此次招聘共分五個崗位,招聘名額為120名幼兒教師。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稷山縣2014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自愿報名、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三、招聘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參加公開招聘人員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發布:在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天。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學歷及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崗位要求相符(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報名時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01年以后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參加工作的須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院校學生處(系)出具的學籍證明。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四張,并填寫《稷山縣2014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一經報名,不得變更。
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名時間及地點以招聘公告為準。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30周歲以下為1984年2月11日以后出生。報名費100元。報名結束后,領取準考證及考試時間在稷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3、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并在筆試之前公告。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另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服務期為期2年的,參加2012年及以前服務的即可;其他類推。報考“服務基層項目”資格審查工作在筆試結束后進行,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3倍數量比例進行資格審查,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所空缺的面試名額不進行遞補。
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稷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
(三)考試內容及面試:
1、筆試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一堂考完。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理論、學前教育專業知識和政策法規。總分100分,時間120分鐘。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入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2位有效數字。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數量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并進行公示。
面試總分100分,分為說課+技能測試。說課占40分,技能測試占60分,舞蹈、美術、音樂教師只測試本專業技能,其它幼師技能測試分為彈、跳、唱,各占20分。面試當場評分,當場亮分,當場宣布,面試成績為取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3位有效數字。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時間、地點在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綜合排隊
按綜合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相同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保留3位小數。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經縣教師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向社會公布,擬聘用人員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
(五)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體檢在縣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依據《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2)考察:考察與資格復審同步進行。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等。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因體檢、考察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察及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稷山縣政府公共信息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情況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群眾反映和舉報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出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擬聘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執行國家見習期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申報,人社局審核,縣領導審批,財政部門列支。試用期滿,由人社部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見。考核合格者,報請縣領導審批后,由用人單位統一到有關部門辦理檔案、編制、工資、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系應屆畢業生的,待畢業證件齊全后,辦理相關手續。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成立稷山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組:
組長:李亞麗(政府縣長)
副組長:李建民(政府副縣長)
史治國(政府副縣長)
成員:楊丙坤(政府辦主任)
趙西安(人社局長)
朱建虎(教育局長)
郅新鎖(監察局長)
張喜平(財政局長)
寧雙保(編辦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朱建虎(兼)
副主任:南彥武(人社局副局長)
吉學明(人社局人力資源股股長)
王志溫(教育局人事副股長)
招聘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本次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具體事宜;人社局負責業務指導、核準備案、監督檢查。教育局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務工作;紀委、監察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群眾反映、舉報問題的查處;政府辦、教育、編辦、財政、公安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參與并做好招聘相關工作。
六、招聘紀律
1、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2、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3、應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5568133
縣人社局:5522403
本《實施方案》由稷山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發布之日起實施。
2014年1月2日
附表1:
稷山縣2014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一覽表
崗位代碼 |
單位名稱 |
崗位名稱 |
崗位數 |
年齡 |
學歷及專業 |
1 |
稷王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97 |
30周歲以下 |
1、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2、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師范類、藝術類專業畢業生 |
2 |
稷王幼兒園 |
幼兒教師 (服務基層項目) |
13 |
30周歲以下 | |
3 |
稷王幼兒園 |
舞蹈教師 |
4 |
30周歲以下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舞蹈專業 |
4 |
稷王幼兒園 |
美術教師 |
4 |
30周歲以下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美術專業繪畫方向 |
5 |
稷王幼兒園 |
音樂教師 |
2 |
30周歲以下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音樂專業聲樂方向 |
附表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身份證號 |
準考證號 |
|||||
學歷 |
畢業 時間 |
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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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單位 |
報考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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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基層項 目 |
||||||
服 務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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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
服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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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考 核意見 |
年 月 日 | |||||
派出單 位意見 |
年 月 日 |
注:1、服務地考核意見一欄,需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
2、派出單位意見一欄,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由山西團省委或山西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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