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1、招聘對象:符合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以招聘公告為準)
2、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服務期為期2年的,參加2011年及以前服務的即可;其他類推。
三、招聘崗位
(一)縣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特教教師112名(含服務基層項目13名)。其中:高中教師12名;初中教師28名;小學教師50名;幼兒教師20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名。
(二)縣級醫院工作人員88名(含服務基層項目11名)。其中:縣人民醫院69名,縣中醫院16名,縣骨傷科醫院3名。
具體崗位及詳細情況見《夏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育和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
1、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⑤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⑥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考,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方法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采取公開報名、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主要程序是: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招聘公告(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12日)。
通過夏縣人民政府網站、夏縣人報、夏縣電視臺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的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和資格初審由縣教育局和衛生局分別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1、報名。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無效)、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證、護士執照、戶口本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教育系統到夏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衛生系統到夏縣衛生局人事股報名,填寫《夏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采取現場照相,報名時間為2013年10月28日—11月12日(截止到11月12日下午18:00),報名、考務收費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標準執行(110元/人)。
報 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所學專業及研究方向必須與所報專業相符(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中專)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報名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 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或其他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須在2013年10月1日前取得。
已參加工作的人員如要報考,須持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報考的介紹信,方可報考。
2、資格初審。由接受報名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交驗的證件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其資格。符合報考資格人員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在相應的招聘信息媒體上進行公告公示,時間3天,且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發放準考證。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服務基層項目審核工作于筆試后進行。
3、領取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定交納費用的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報名序號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見招聘領導組公告。
(三)考試。
考試由縣招聘領導組統一組織,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筆試成績排列。
1、筆試。
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見準考證和夏縣人民政府網站。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答題時間為120分鐘。
教師筆試內容共分9種:高中、初中段分文綜(報考語文、政治、歷史、地理類人員考試。命題范圍:學科知識80分,綜合知識20分,綜合知識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職業道德,下同);理綜(報考數學、物理、化學類人員考試。命題范圍:學科知識80分,綜合知識20分);英語(專業知識80分,綜合知識20分);其余的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通用技術、心理學6門統一考公共基礎知識(本科知識,命題范圍:語文基礎知識、人文科學、政治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職業道德);小學階段分綜合(報考語文、數學類人員考試。命題范圍:學科知識80分,綜合知識20分);英語(專業知識80分,綜合知識20分);其余的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4門統一考公共基礎知識(專科知識,命題范圍:語文基礎知識、人文科學、政治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職業道德);幼兒教師使用試題(幼教專業80分,綜合知識20分);特殊教育學校使用試題(專業知識80分,綜合知識20分)。
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筆試命題共分3種:醫學基礎知識(醫生、醫技類人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文秘、財會、計算機類人員考試,命題范圍:語文基礎知識、人文科學、政治理論、職業道德),護理學基礎知識(護理人員考試)。
筆 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科目的專業基礎知識,教師崗位:高、初中教師崗位知識范圍以全日制高等院校師范類、綜合類本科知識為主,小學教師崗位知識范圍以全日制師范專科學校知識為主,特教教師以全日制高等院校相關專業專科知識為主,幼兒教師崗位知識范圍以全日制幼兒中專知識為主;衛生系統崗位:醫生、醫技類以 全日制高等院校醫學基礎知識為主,護理人員以全日制醫學中專護理知識為主,其它人員以全日制高等專科學校公共基礎知識為主。
筆試時考生須攜帶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方可入場。
筆試時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比例不足3:1的,經招聘領導組同意,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并在相應的信息發布媒體予以公告。
筆試閱卷結束后,要在縣政府網站公布參加筆試人員成績,公布時間三天(包括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專業崗位、學歷、成績、名次等),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申請查分或向縣監察局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示無異議后,按崗位計劃1:3比例依筆試成績自高向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方可按照比例進入資格復審;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也可以將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并按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不予遞補。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交驗下列材料:
⑴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無效)、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證、護士執照、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⑶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詢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⑷檔案材料。
⑸大 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的,除交驗上述材料外,還須登錄夏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 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資格復審小組由縣人社局、監察局、教育局、衛生局等單位人員組成。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及相應媒體公示七天,并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要求等。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監察局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3、面試(時間、地點見公告)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及專業技能等能力。面試時,分部門、分學課組建面試測評小組,每個測評小組由7名評委組成,有關專家不能少于5人。具體人選由縣招聘領導組從外地抽調。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遲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考生分組和出場順序臨時抽簽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余五位評委的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并當場公布。
教師崗位面試采用備課、講課的辦法進行,面試人員備課時間為60分鐘,所備課目分別為我縣教育系統現行使用教材的高二、初二或小學五年級內容。特教教師、幼兒教師面試使用才藝展示的形式進行,講課或展示時間為10分鐘。
醫生及相關崗位面試采用現場答題的辦法進行,時間為8分鐘。
面試中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結束后,立即計算出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必須于當天在考場外明顯位置進行公布,不得過夜。同時,在夏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時間、地點見公告)。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體 檢工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醫院進行,教育系統體檢人員的項目和標準依據《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衛生系統體檢人員的項目和標準依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規定進行,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時,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按時報到者,按自 動放棄處理。
2、考察。考察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安排,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予替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在原網站向社會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予遞補。
公示期滿后,由縣招聘領導組正式公布聘用人員名單。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經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后,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由縣人社局核發《夏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實行見習期工資,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由縣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正式入編、工資及聘用手續,按規定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嚴格審查報名資格和條件,各個招聘環節實行崗位專人責任制,堅決杜絕差錯失誤、徇私舞弊、泄露考題的現象發生,若有違犯,根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予以處理。
2、應聘人員必須誠實守信,遵守招考紀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過程中,提供假學歷、假證件,在考試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安排,不服從分配、不按時到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在整個招聘工作過程中,縣紀委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筆試、面試、體檢工作全程錄相,并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對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規定和工作紀律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確保招聘質量。
5、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紀檢、財務崗位或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上工作。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葛作民 縣委書記、縣長
常務副組長:樊雙全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 組 長:鄭景山 縣政府副縣長
丁 格 縣政府副縣長
張紅宇 縣政府副縣長、財政局局長
成 員:朱千祥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
梁新建 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邢建中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楊平俊 縣編辦主任
吳東強 縣發改局局長
孫澤敏 縣教育局局長
崔雨勝 縣衛生局局長
張克勤 縣公安局局長
韓吉堂 縣委辦副主任、保密局局長
王文波 縣財政局副局長
陳保青 縣人社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整個招聘工作的組織實
施。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朱千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縣人社局、編辦、監察局、財政局、教育局、衛生局、公安
局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七、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人社、教育、衛生、編辦、財政、監察、公安、保密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1、人社局負責牽頭起草招聘方案、發布招聘信息、資格復審,負責命題、考試、閱卷、統計及公布成績,組織體檢和考察,所有公告、公示的發布,下發人員聘用通知書,核定人員工資、保險,負責辦理正式聘用人員的人事手續,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其它相關事宜。
2、教育局、衛生局負責在編制范圍內擬定崗位計劃,負責教師、醫護工作人員招聘的報名與資格初審,發放準考證,參與考場的布置及考試。
3、編辦負責核定編制計劃,辦理正式聘用人員的入編手續,參與其它各項招聘工作。
4、財政局負責落實招考經費及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參與其它各項招聘工作。
5、監察局負責監督整個招聘過程及受理考生的舉報。
6、公安局負責考試工作的安全保衛工作。
7、保密局負責考試試題(卷)的保密工作。
八、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 0359—8536085 8536618轉8420
縣教育局 0359—8532660
縣衛生局 0359—8534802
監督電話:
縣監察局 0359—8532363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教育系統招聘崗位.xls
衛生系統招聘崗位.xls
夏縣基層服務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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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