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為核心,以引深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為動力,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教育改革與發展為目的,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引入教育競爭激勵機制,為我縣教育事業高效快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二.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四公開一監督”,即:招聘條件公開、招聘數量公開、招聘辦法公開、招聘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名額為120名,其中:
(一)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10名(聲樂1名、財會2名、焊接2名、機電1名、雕刻雕塑1名、書法1名、汽車應用維修1名、平面廣告設計1名)。
(二)初中教師20名(語文4名、數學4名、英語3名、體育1名、物理3名、化學3名、計算機1名、美術1名)。
(三)小學教師90名(語文36名、數學30名、英語16名、計算機2名、體育2名、音樂2名、美術2名)。其中:包括面向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6名(語文3名、數學2名、英語1名)。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記錄。
2、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專業知識水平、業務能力和心理素質。
3、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4、戶籍不限。
(二)具體條件
1、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崗位
2014年 7月 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者前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畢業后取得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的畢業生,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但聘用后兩年內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兩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2、初中教師崗位
2014年 7月 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學二本及以上畢業生(或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師范類大學二本及以上畢業生)。
3、小學教師崗位
2014年7月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或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師范類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五.報名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
由祁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領導組在祁縣人事人才網、祁縣教育網、祁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祁縣電視臺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期為七天。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10日至14日
2.報名地點:縣政府3號樓102室
3.報名時需提供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1) 報名時持報名表(報名表請自行從祁縣人事人才網或祁縣教育網下載并由本人填寫打印)、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紅底一寸免冠彩照4張,本人現場報名。未領取相關證件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和教師資格證證明(須加蓋學籍專用章及負責人簽字)。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者要對所提供的各類證件的真實性負責。報名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
(2)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學歷、資格證、報到證的審查由教育局負責。
5.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應達到3:1,如部分崗位出現不達規定比例時,經縣招聘領導組研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將該崗位招聘名額調整到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
6.2014年3月19日持繳費收據和應聘者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7.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祁縣人事人才網或祁縣教育網,下載填寫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在祁縣以外服務的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在祁縣服務的基層項目人員分別由祁縣縣委組織部、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青團祁縣縣委確認。
六.考試
(一)筆試
經報名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筆試時間:待定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專業課》(占筆試成績的90%)
《教育心理學》(占筆試成績的10%)
《專業課》筆試內容:中小學教師崗位為高中階段相應學科;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崗位為職業中專的理論基礎知識。
《教育心理學》筆試內容為相應學段的教育理論知識。
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1.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按筆試成績,以所報學科由高到低排列,按學科招聘人數的1:2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名次時,一同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面試內容:應聘中學教師崗位的講初中八、九年級現行教材內容;應聘小學教師崗位的講小學四、五、六年級現行教材內容。
應聘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崗位的面試方式分講課(占40分)和實際操作(占60分),講課內容為職業中學現行教材(應聘財會崗位的不實際操作)。
3.面試主要采取面對評委講課和實際操作的辦法,提前到達現場抽取課題,獨立備課120分鐘,講課時間為20分鐘,實際操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
4.面試采取當場亮分的辦法。
5.面試合格人員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招聘總成績。
招聘總成績=筆試總成績x60%+面試成績x40%(分值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
根據總分按招聘學科崗位名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并列情況,依次根據以下三個條件確定體檢人員:學歷的高低、筆試成績的高低、學科專業成績的高低。
(三)體檢
1.體檢時間:(待定)
2.體檢地點:(待定)
3.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動放棄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分數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審。
(五)資格復審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將組織專人對所有擬聘人員的材料逐一進行嚴格審查。一經發現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招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六)聘用與待遇
1.聘用的教師執行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工資福利政策。試用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執行中小學教師工資標準。
2.凡被聘用的教師五年內不得調動。
3.凡被聘用到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六年內不得進城任教,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監督檢查
學歷和資格證書的認定、命題、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審等環節,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
祁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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