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監理工程師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起草了《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在本次征求意見稿中,監理工程師最新改革,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取消中級職稱?來看看。
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變化
征求意見稿中的報考條件:
原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科(4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注:1.報考條件中“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職務”為工程系列職稱或職務,即“中級職務”為取得“中級工程師”職稱或職務,“高級職務”為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或職務;
2.任職年限從職稱授予日期起,至考試當年12月31日截止,按足年足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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