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時間為10月12-13日,根據《山東省房產經紀人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聊城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大家可隨時關注中國房產經紀人考試動態欄目 ,我們將第一時間公布相關考試信息。
關于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房管局(處),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組織、政工)處: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山東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3]4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2日、13日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名稱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房地產估價師 | 10月12日 |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 ||
10月13日 | 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 |
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 ||
房地產經紀人 | 10月12日 |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 ||
10月13日 | 9:00─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 |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
二、 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有關規定執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
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時,可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2013年度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有關精神,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 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于2013年6月27日9:00至7月15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相應的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并由所在單位核實、簽字、蓋章。
在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仔細,若因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二)資質審查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本人攜帶單位蓋章的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工作年限證明(附件4)、于7月9日至7月11日到青島市房地產經紀機構行業協會(瞿塘峽路24號)進行現場審查。期間將對考生個人從業經歷和單位資質進行現場審核,聯系電話82681117。
(三)現場確認
通過審核的考生由所在單位報各區、市人事考試機構、市直及駐青單位人事處(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在各級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檔案的可到青島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區、市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考試機構)報名。
報名材料匯總時間、地點由各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此項考試共設兩個確認點,西部確認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5樓),東部確認點:青島海爾路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留學生創業園一樓大廳)。請各主管部門于7月15日至7月16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到自行選擇的確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具體截止時間定于2013年7月16日16∶00。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各專業考試的《執業資格考試匯總表》;
3、報考人員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現場審查后退還)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估價師執業資格證原件(現場審查后退還)及復印件。
4、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或房地產經濟業務工作年限證明。(詳見附件4)
通過審查的老考生只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的報名表和2012年該項考試的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無準考證,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報考材料。
(四)考試收費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分別按照《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1〕163號)和《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3〕70號)有關規定執行。即: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房地產估價師每人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每人每科70元。
考生現場確認過后,須在2013年7月15日9:00-2013年7月17日16:00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sdrs.gov.cn/)查詢本人審核狀態,審核通過的考生進行網上繳費(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請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準考證,可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證領取考務費發票(貴州路69號)。
四、教材征訂及培訓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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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為配合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房產經紀人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五、 其它事項
(一)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即報考全部科目考生的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免試一科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考科目。
(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中的《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為客觀題型,采取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采取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該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采取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儲存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考試時發草稿紙,考后回收。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三)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在濟南市和青島市。
(四)考生須于10月7日至13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因為考生必須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下載打印準考證,,所以,報名時一定要正確填寫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確保順利參加考試。
各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領導,嚴格審查報名條件,及時上報有關材料,并在考前對應試人員進行考風考紀教育。
相關附件:
1.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
2.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
3.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
4.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5.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購買流程及配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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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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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