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時間是10月18、19日,2014年上海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7月13日,資格審核時間為2014年7月10日至7月13日,繳費時間為7月16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4年10月9日-15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 2014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 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171號),現將 《上海市 2014 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 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和21世紀人才網的“考試動態”欄目內 查詢和下載。
一、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 科,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 8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5 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 具有 6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 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4 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學本科學歷, 具有 4 年以上相關專 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3 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 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2 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 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 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 10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6 年,成 績特別突出的。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2 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 3 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 作滿 2 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 1 年;
4.取得碩士學位, 工作滿 2 年, 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 1 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 1 年。
(三)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 號)、《關 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 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 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 號)精神, 香港、 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試或房地產經紀 人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國 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并在報名時準確 填寫“國籍(地區) ”欄目信息。 以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一)房地產估價師
10 月 18 日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 月 19 日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二)房地產經紀人
10 月 18 日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 月 19 日 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需報名參加房地產經 紀人考試的,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只參加《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 識》 。此類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級別為“免一科” 。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后,方可獲得執業資格。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 4 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 參加 3 個科目 (級別為免一科)4 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后。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 進行。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于網上報名操作 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的《網上報名指南》。 往年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不變的,憑該考試檔案號完成網上報名后,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現場審核。
(二)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7月1日10:00-7月13日16:00, 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的“網上報 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名表。 考生網上報名時,本人應牢記報名序號,正確輸入報考信息,上 傳電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照片必須清晰,亮度足 夠,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內,寬度 75 至 150 像素內,大 小 50KB 以下),電子照片供考生參加考試和制作合格證書使用,請考 生務必按要求上傳照片。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和考試科 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而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歷年或當 年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時選擇一個現場審核(咨詢) 點,并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現場辦理審核和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手續,審 核(咨詢)點選定后不得更改。
(三) 現場審核時間為 2014 年7月10 日-7月13 日 (每天 9:00-11:00,13:30-16:00),現場審核(咨詢)點地址為:
1.房地產估價師考試
(1)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楊浦區彰武路 1 號 17 樓,近四 平路)審核(咨詢)點代碼:7777 咨詢電話:65988817、65980186
(2)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 (普陀區武寧路 200 弄永定新村 121 號) 審核(咨詢)點代碼:9090 咨詢電話:52905089、52901577
2.房地產經紀人考試
(1)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 1(普陀區武寧路 200 弄永定新村 121 號) 審核(咨詢)點代碼:9090 咨詢電話:52905089、52901577
(2)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 2(浦東新區羽山 路 1969 號,居家橋路與德平路之間) 審核(咨詢)點代碼:9191 咨詢電話:50718628
(3)上海房地產專修學院 1(徐匯區漕溪路 165 號,華誼黨校 7 樓,近萬體館) 審核(咨詢)點代碼:8989 咨詢電話:54489319、64704763
(4)上海房地產專修學院 2(閘北區天目西路 99 號 10 樓,近 上海火車站) 審核(咨詢)點代碼:2704 咨詢電話:64704763、54489319、13816301720
(5)華師大東方房地產學院(普陀區中山北路 3663 號文科大樓 721 室) 審核(咨詢)點代碼:9393 咨詢電話:62232870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等進行 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 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 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關手 續。以上證件證書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 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 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 核,并對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 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及其它以 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專 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12 號), 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停考、向社會公布、記入個人征信系統等嚴肅處 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 見于考后兩周在本網站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進行雷同試卷的檢測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 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四) 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場審核 24 小時后, 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用戶登錄界面自“查詢”入口進入,查詢 本人審核情況,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如超過 48 小時未 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系審核(咨詢)點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 2014 年7月16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 24:00 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憑任何一 張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推薦使用工商銀 行、招商銀行)均可實現網上繳費。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34-6。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 (網上繳費信息 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 注意級別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由 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 般不會超過 24 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 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 2014年10月9日10:00-10月15日16:00 在本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 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 現場審核(咨詢)點聯系。
(六)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費每人 10 元,考務費每科 75 元;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費每人 10 元,考務費每科 29 元。
(七)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現場審核(咨詢)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六、考生須知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 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 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 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在答題紙 上作答, 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 僅限自用, 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 的方式作答。
(三)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鋼筆(或 簽字筆、圓珠筆)、2B 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 器,由考生自備。
(四)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 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 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一般在考試后三個月,考生可于本網站進行成績查詢。考 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 30 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成績公布后三至四個月,地點為相應審核 (咨詢)點。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領證通知或聯系審核(咨詢)點。
八、房產經紀人考試培訓及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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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上海房產經紀人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上海職業能力考試院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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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