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房地產經紀人考試于10月12—13日開考,2013年廣州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7月15日-8月9日;現場審核時間:2013年8月5日至8月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2013年10月7日-10月11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建注發〔2013〕15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凡在廣州市報名參加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均須登陸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并經過“網上預報名”和“報名繳費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網上預報名時間
1.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15日上午9時起至2013年8月9日下午17時截止。自2013年8月9日下午17時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再辦理補報手續。
2.在上述時間區間內,進入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經過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彩色免冠證件照,相片大小應為大一寸33mm×48 mm,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 kb之間,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繳費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驟完成網上報名。
3.考生請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省工商注冊單位的考生,報名點選擇“省直”;廣州市工商注冊單位的考生,報名點選擇廣州市報名點。
4.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詳見附件1。
5.廣州市采用網上預報名及考前現場審核、確認繳費的報名方式。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二)報名確認繳費時間、地點
1.廣州市報名確認繳費時間:2013年8月5日-9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確認繳費手續辦理地點: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83543605,郵箱地址:gzexam@163.com)。
3.無主管部門的單位可到中國南方人才市場人事代理部(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04號華普大廈西座一樓人事代理大廳,聯系電話:85597377,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提交相關材料。
4.省直報名點定于:2013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受理考生報名確認。地址:廣州市華樂路53號華樂大廈南塔14樓(花園酒店東側),電話:020-83754261。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的考生由單位統一備齊附件1要求的報考材料到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進行審核,同時辦理繳費確認手續。省直報名點使用銀行卡(卡面有“銀聯”標志的均可)現場繳費,使用現金繳費必須到工商、建設和農業三大銀行柜臺。
(三)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須誠信報考,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手機號碼等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要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報名提交的相片為制作合格證書所用,務必與報名時上傳的相片一致。考生應對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資格名稱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房地產
估價師
|
10月12日
|
上午
9:00—11:30
|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下午
14:00—16:30
|
(自備計算器)
|
||
10月13日
|
上午
09:00—11:30
|
(自備計算器)
|
|
下午
14:00—16:30
|
(開卷,自備計算器)
|
||
房地產
經紀人
|
10月12日
|
上午
09:00—11:30
|
|
下午
14:00—16:30
|
(自備計算器)
|
||
10月13日
|
上午
09:00—11:30
|
(自備計算器)
|
|
下午
14:00—16:30
|
(自備計算器)
|
三、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并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應當在考試報名申請表的“是否申請免試第一科”欄中注明。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參加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三)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四)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五)考點均有配備時鐘,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外,應試其余科目均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
(六)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四、教材征訂及培訓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房產經紀人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五、其他
(一)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是處在違紀違規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均不得報考。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場設置
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計辦價格〔2000〕839號、計價格〔2002〕2546號,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粵價〔2002〕419號文:房地產估價師: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報名費每科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
(四)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五個工作日內(即2013年10月7日9:00-10月11日17:00期間)自行從網上下載并用A4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考試當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即“兩證”赴考,缺一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1.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4.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5.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6.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7.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8、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購買流程及配送方式
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考試各個重要環節,中大網校特開通了免費訂閱手機短信提示系統。在考試報名時間確定后,系統將自動把您當地的成績查詢時間等重要考試信息發送到您的手機上。該短信服務完全免費 點擊查看 !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編輯推薦: | |||
2013年房產經紀人網絡課堂熱招中 | |||
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匯總 | |||
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模擬試題 | |||
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資料庫 |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