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時間是10月18、19日,2014年重慶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年7月15日—8月11日,資格審核時間為報名后2個工作日后,繳費時間為7月15日─8月13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7月15日─8月13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171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4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4〕2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7月15日—8月11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報考條件
㈠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㈡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中第七條的規定,對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并需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在報名時可提出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其它3個科目的考試,未在一個考試年度通過的,單科合格成績不予滾動保留。
7.2014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㈢ 報考條件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專業工作時間的連續計算,其截止時間為2013年年底。
㈣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在規定的年限內合格后,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證明。
四、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名稱、專業、級別、科目代碼表:
注: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考生在辦理資格證書時必須
持主管部門審核(在 “考生報名條件證明”的審核意見欄予以注明)
確認的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號或資格證書號以供查驗。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進入報名系統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wsbm.cqhrss.gov.cn/zcbm/webregister)。
㈠ 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專業、科目、級別(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 上傳(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的續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填寫好上年度(含房地產經紀人免試生、異地轉考生)考試檔案號(可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欄目“成績查詢”中查詢),上年度已考試合格的科目(不含房地產經紀人免試生)本年度不再重復報考。
㈢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照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時間、聯系電話、職稱名稱和級別、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及證書編號、專業、科目、級別等),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21、86868811、86868815。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86868837、86868838。
㈣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和不完整可按“審核狀態”欄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㈤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7月15日─8月13日) 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試成績檔案管理費20元/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報名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㈥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7月15日─8月13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㈦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考生在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成績”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在規定的年限內應試科目全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和報考條件規定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單位證明及符合條件相關證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咨詢電話:86868835。
㈧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應當自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之日起按周年計算)。
㈨ 上年度在其他省市報考的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不含免試生)的續考人員到我市報名時,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上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場設置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置考場。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房產經紀人考試培訓及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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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要求事項
㈠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均設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 應試科目;參加房地產經紀人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辦理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2014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㈡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㈢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㈣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㈤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㈥ 考生答題前須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㈦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2B 鉛筆和橡皮,部分科目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由考生自備。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的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㈧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重慶房產經紀人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重慶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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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