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選題
1某國間諜戴某,結識了我某國家機關機要員黃某。戴某謊稱來華投資建廠需了解政策動向,讓黃某借工作之便為其搞到密級為“機密”的《內參報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給黃某一部手機,并為其子前往某國留學提供了六萬元資金。對黃某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A.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數罪并罰
B.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與受賄罪,數罪并罰
C.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受賄罪,數罪并罰
D.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受賄罪,從一重罪處斷 包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和受賄罪。 國家機關機要員黃某借工作之便為某國間諜戴某搞到密級為“機密”的報告,該行為觸犯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但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與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是法條競合關系,應當適用特殊法條,以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來定罪處罰。事后戴某送給黃某一部手機,并提供了六萬元資金,該行為黃某構成受賄罪,與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數罪并罰,因此B項正確。
2.葉某涉嫌盜竊罪,甲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后移送該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甲市檢察院審查后,將該案交A區檢察院審查起訴。A區檢察院審查后認為需要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A區檢察院應當如何退回?
A.應當退回甲市檢察院
B.應當退回甲市公安局
C.可以退回甲市公安局
D.應當通過甲市檢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答案】D
【解析】本題主要考察審查起訴階段改變管轄后的退回補充偵查。根據《高檢規則(試行)》第385條規定:對于在審查起訴期間改變管轄的案件,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對于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2款規定的案件,可以通過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退回原偵查的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改變管轄前后退回補充偵查的次數總共不得超過2次?!缎淌略V訟法》第 171條第2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改變管轄前后退回補充偵查的次數總共不得超過2次。 由題干可知,甲市檢察院審查后,將該案交A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屬于在審查起訴期間改變管轄的案件,同時本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2款的規定的情形,因此,改變管轄后的A區檢察院可以通過原受理案件的甲市檢察院退回原偵查的甲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D選項正確,其他選項錯誤。
3.關于證據的審查判斷,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對案件事實的認知和表達存在一定困難,故其陳述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采信
B.與被告人有利害沖突的證人提供的對被告人不利的證言,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機關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驗、檢查筆錄沒有見證人簽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獲得的殺人案兇器,未附搜查筆錄,不能證明該兇器來源,一律不得采信
【答案】D
【解析】A選項,《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據此可知,雖然被害人有生理缺陷,但如果其所認知和表達的事實是其具有認知和辨別能力的,則其陳述就可以采信。A項錯誤。
B選項,與被告人有利害沖突的人提供的對被害人不利的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而非不能作為定案證據。B項錯誤。
C選項,《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勘驗、檢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勘驗、檢查的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由此可見,見證人可以簽名也可以蓋章,而不是必須簽名。C項錯誤。
D選項,《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者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注明。據此可知,搜查必須制作搜查筆錄,僅有兇器而沒有搜查筆錄,也不能證明兇器的來源,一律不得采信。D項正確。
4.物權人在其權利的實現上遇有某種妨害時,有權請求造成妨害事由發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稱為物權請求權。關于物權請求權,下列哪一表述是錯誤的?
A.是獨立于物權的一種行為請求權
B.可以適用債權的有關規定
C.不能與物權分離而單獨存在
D.須依訴訟的方式進行
【答案】D
【解析】A選項,物權請求權是在物權受到妨害時物權人請求特定的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不以對物權標的物的支配為內容,物權是指對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因此,物權請求權是獨立于物權的一種行為請求權。A項正確不應選。
B選項,物權的保護方法包括確認產權、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礙、損害賠償。其中損害賠償就是債權的保護方法,因此物權請求權可以適用債權的有關規定,例如債的履行及轉讓。B項正確不應選。
C選項,物權請求權是物權的派生,是以物權為基礎的,不能與物權分離而單獨存在。C項正確不應選。
D項,《物權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因此,物權人在其物權受到侵害時,也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請求,物權請求權并非必須依訴訟的方式進行。D項錯誤應選。
二、多項選擇題
5.甲國人彼得擬申請赴中國旅游。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甲國人彼得應向中國公安部門提出入境申請
B.受理彼得入境申請的中國有關機關沒有義務必須批準入境
C.如彼得獲準入境后發現適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國工作
D.如彼得獲準入境后前往不對外國人開放的地區旅行,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旅行證件 【答案】BD 本題考查出境、入境。
【解析】A項: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5條規定:“外國人入境,應當向駐外簽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贝隧楀e誤。
B項:第25條規定:“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入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情形的;(三)入境后可能從事與簽證種類不符的活動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入境的其他情形。對不準入境的,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可以不說明理由?!庇纱丝芍袊嘘P機關并沒有義務必須批準入境,可以不說明理由地拒絕,此項正確。
C項:第41條第1款:“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北绢}中,持有旅游簽證的彼得不可以在中國工作,此項錯誤。
D項:第4條第2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及其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因此,該項中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符合規定,此項正確。
6.選民王某,35歲,外出打工期間本村進行鄉人民代表的選舉。王因路途遙遠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參加選舉,于是打電話囑咐14歲的兒子幫他投本村李叔1票。根據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王某僅以電話通知受托人的方式,尚不能發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權
B.王某必須同時以電話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員會,才能發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權
C.王某以電話委托他人投票,必須征得選舉委員會的同意
D.王某不能電話委托兒子投票,因為兒子還沒有選舉權
【答案】A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41條規定:“選民如果在選舉期間外出,經選舉委員會同意,可以書面委托其他選民代為投票。每一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三人,并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為投票?!庇纱丝芍?,選民委托他人投票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經選舉委員會同意;2.書面委托;3.受委托人是有選舉權的選民,且受托人接受的委托未超過三人。AD項正確。
7.關于民族自治地方財政的說法,下列哪些選項符合《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
A.國家財政體制下屬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由自治機關自主地安排使用
B.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預算支出,按國家規定設機動資金,但預備費在預算中不得高于一般地區
C.自治機關對本地方的各項開支標準、定員、定額,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可以制定補充規定和具體辦法,并須分別報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準
D.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國統一的財政體制下,通過國家實行的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級財政的照顧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
A項:《民族區域自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凡是依照國家財政體制屬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都應當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地安排使用?!贝隧椪_。
B項:第32條第4款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預算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設機動資金,預備費在預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區。”此項錯誤。
C項:第33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地方的各項開支標準、定員、定額,根據國家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可以制定補充規定和具體辦法。自治區制定的補充規定和具體辦法,報國務院備案;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補充規定和具體辦法,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贝隧楀e誤。
D項:第32條第3款規定:“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國統一的財政體制下,通過國家實行的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級財政的照顧?!贝隧椪_。
8.王某有一棟兩層樓房,在樓頂上設置了一個商業廣告牌。后王某將該樓房的第二層出售給了張某。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張某無權要求王某拆除廣告牌
B.張某與王某間形成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關系
C.張某對樓頂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D.張某有權要求與王某分享其購房后的廣告收益
【答案】ABCD
【解析】本題主要考查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A選項,根據《物權法》第76條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另根據《建筑物區分所有權解釋》第7條規定, 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性活動、處分共有部分,以及業主大會依法決定或者管理規約依法確定應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的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故拆除廣告牌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故張某無權要求拆除廣告牌,A項正確。
B選項,根據《物權法》第70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故在王某將二層樓房賣給張某后,二者形成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關系,B正確。
C選項,屋頂屬于業主共有,業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C項正確。
D選項,根據《物權法>第72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故業主對共有部分享有共益權,D項正確。
9.甲對乙享有10萬元到期債權,乙對丙也享有10萬元到期債權,三方書面約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償。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丙可以向甲主張其對乙享有的抗辯權
B.丙可以向甲主張乙對甲享有的抗辯權
C.若丙不對甲清償,甲可以要求乙清償
D.若乙對甲清償,則構成代為清償
【答案】ABD
【解析】A選項,根據《合同法》第82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痹趥鶛嘧屌c關系中,乙是讓與人,甲是受讓人,丙是債務人。根據上述規定債務人丙可以對受讓人甲主張其對讓與人乙的抗辯,A選項正確。
B選項,根據《合同法》第85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痹趥鶆粘袚P系中,乙是原債務人,甲是債權人,丙是新債務人。根據上述規定,丙可以向甲主張乙對甲享有的抗辯權。B選項正確。
C選項,根據甲乙丙三方之間的約定,乙將債權讓與給了甲,將債務讓與給了丙,已經從合同關系中脫離,不再享有債權,也不再承擔債務,C選項錯誤。
D選項,代為清償是指第三人基于為債務人清償的意思而向債權人代為清償的行為。由題干可知乙對甲的清償符合代為清償的定義,D選項正確。
三、不定項選擇題
10.黃某系全國人大代表,因正常履行職務受到誣陷,被某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下列何種表述是正確的?
A.該公安機關無權拘留黃某,除非得到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的許可
B.該公安機關無權拘留黃某,除非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許可
C.該公安機關有權拘留黃某,但須立即向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D.該公安機關有權拘留黃某,但須立即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
【答案】C
【解析】本題主要考察拘留人大代表的程序。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44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如果因為是現行犯被拘留,執行拘留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敝幎芍篈B選項,某市公安機關對黃某采取刑事拘留,而不是逮捕或者刑事審判,所以并不必須得到許可。A、B選項錯誤。
CD選項,黃某因正常履行職務受到誣陷,公安機關有權拘留黃某。同時,因為現行犯被拘留,執行拘留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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