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堅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辦醫原則,建設結構合理、覆蓋城鄉的醫療服務體系。
大力發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縣級醫院作為縣域內的醫療衛生中心,主要負責基本醫療服務及危重急癥病人的搶救,并承擔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業務技術指導和衛生人員的進修培訓;鄉鎮衛生院負責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等綜合服務,并承擔對村衛生室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村衛生室承擔行政村的公共衛生服務及一般疾病的診治等工作。有條件的農村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積極推進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政府重點辦好縣級醫院,并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采取多種形式支持村衛生室建設,使每個行政村都有一所村衛生室,大力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提高服務質量。
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快建設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完善服務功能,以維護社區居民健康為中心,提供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服務、一般常見病及多發病的初級診療服務、慢性病管理和康復服務。轉變社區衛生服務模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堅持主動服務、上門服務,逐步承擔起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職責。
健全各類醫院的功能和職責。優化布局和結構,充分發揮城市醫院在危重急癥和疑難病癥的診療、醫學教育和科研、指導和培訓基層衛生人員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有條件的大醫院按照區域衛生規劃要求,可以通過托管、重組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
建立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城市醫院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等方式,帶動社區衛生服務持續發展。同時,采取增強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整合城市衛生資源,充分利用城市現有一、二級醫院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和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等資源,發展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充分發揮中醫藥(民族醫藥)在疾病預防控制、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中醫院建設,組織開展中醫藥防治疑難疾病的聯合攻關。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采取扶持中醫藥發展政策,促進中醫藥繼承和創新。
建立城市醫院對口支援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制度。發達地區要加強對口支援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城市大醫院要與縣級醫院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臨床服務、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設備支援等方式,幫助其提高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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