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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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1:不正當競爭行為
1.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為
(1)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2.回扣
(1)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
(2)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
(3)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3.虛假廣告
(1)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2)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
4.侵犯商業秘密
(1)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3)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4)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5)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5.低價傾銷
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6.搭售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