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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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管理主要是指對醫院醫療、科研所需藥品的采購、儲存、分配、使用的管理。從管理對象來看可分為:一般醫療用藥品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毒性藥品的管理;科研用藥品,特別是研究中新藥的管理;中藥材(中藥飲片)的管理等。
醫療單位藥品管理的主要目標是:①保證醫療、科研所用藥品供應及時、準確無誤。②貫徹國家藥事法律、法規,保證所供應藥品質量好,安全有效。③符合醫療單位經濟、財政管理政策和新時期醫療衛生改革政策,注重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結合,不以盈利為目的;貫徹減輕病人和國家負擔、醫療單位和藥房有一定經濟效益的原則。
在藥品經濟管理方面,衛生部明確規定,醫院對藥品的管理要實行“金額管理,重點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根據藥品的特點,目前一般醫療單位都對藥品實行三級管理。
1.一級管理 ⑴ 范圍 麻醉藥品和毒性藥品的原料藥。
⑵ 管理辦法 處方要求單獨存放,每日清點,必須做到賬物相符,如發生藥品缺少時,要及時追查原因,并上報領導。詳見下述特殊管理品項。
2.二級管理 ⑴ 范圍 精神藥品、貴重藥品及自費藥品。
⑵ 管理方法 專柜存放,專賬登記。貴重藥品要每日清點,精神藥品定期清點。
3.三級管理 ⑴ 范圍 普通藥品。
⑵ 管理方法 金額管理,季度盤點,以存定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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