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網絡上的違法醫藥廣告相對較多,是日常監管的難點之一,整治行動過后,往往又會死灰復燃。那么,FDA是如何監管這類違法廣告的呢?
近日,14家大型制藥公司因為在網絡上發布的產品廣告信息“很容易使人產生誤解”,收到FDA的嚴重警告信,FDA要求這些廠家撤掉或修改不規范或違規廣告。
這些問題廣告有的過于簡單,有的則在廣告邊框上鏈接生產廠家的公司網址。制藥公司一般付費給Google等運營商,以便有針對性地發布相關的藥品信息,只要人們輸入藥物名字并點擊搜索之后,便會得到這些產品的信息和鏈接。
大部分有關藥物的“贊助商鏈接”廣告都按規定加有黑框警告信息,但在一些過于簡單的藥品廣告中則無風險提示。如在一則由BiogenIdec公司發布的有關Tysabri藥物的廣告中,提到“它是一種不同于其他藥物的、能有效治療多發性硬化癥的藥物”,廣告強調其是“令人滿意的藥物”,卻只字不提該藥的用藥風險。按照FDA的要求,Tysabri的藥品廣告本應攜帶風險提示的黑框警告,因為可能會使個別患者引發嚴重的腦部感染,甚至危及生命。
此次收到FDA警告信的公司有:拜耳、BiogenIdec、勃林格殷格翰、Cephalon、禮來、ForestLaboratories、基因泰克、葛蘭素史克、強生、默沙東、諾華、輝瑞、羅氏和賽諾菲安萬特。
業內以前并不了解FDA對于網絡廣告的監管方式和執法監督力度,有了此次先例,相信會對業內多數企業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不過,細心人士上網搜索一下則不難發現,在網絡上,藥品、營養保健品、醫療器械的廣告宣傳還有許多不規范的地方,容易誤導消費者的信息很多,可以說FDA的監管難度相當大。FDA此次先從大型企業的整治做起,通過宣傳和公開警告,或許會對其他違規廣告商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FDA和美國國會對于藥廠的過度廣告宣傳一直較為反感,已有議員提議限制或取消DTC廣告,這令藥廠非常緊張。美國PhRMA協會就要求廠家自律,并要求藥廠在新藥上市2年之內不得做DTC廣告,以便給醫生和藥師更多時間熟悉藥物的特點和使用注意事項,為患者提供妥善和專業的咨詢服務。
由于美國的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越來越不景氣,而網絡訪問量和影響力則與日俱增,相應的,網絡上的醫藥廣告也會逐漸繁榮。作為百姓健康和用藥安全的保護者,FDA在沉默多時終于重拳出擊,發出了第一波警告。相信在此之后,FDA會發給違規廠家更多的警告信。一般而言,藥企都是比較明智的,不會繼續執迷不悟,因為再違規的話就要被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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