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陽縣發展和改革局2018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縣直部門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法》《略陽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略人社發〔2015〕49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為縣發改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面向各鎮辦、部門公開選調2名公務員、5名事業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
詳見附件1《2018年略陽縣發展和改革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1.報考公務員職位的為縣屬各鎮辦、部門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報考事業人員職位的為縣屬各鎮辦、部門單位在編在崗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人員(縣教體、衛計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考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詳見職位表);
3.上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由縣人社局、縣監察委、縣編辦和縣發改局組成的略陽縣發展和改革局2018年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開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8年8月7日在略陽縣人民政府網站、略陽縣廣播電視臺等有關媒體上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推薦。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可在略陽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附件2《2018年略陽縣發展和改革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由本人填寫并簽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后報送縣發改局綜合股。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7日至8月13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8:00。報考者須攜帶《略陽縣發展和改革局2018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原件,有單位同意報考的意見)、小二寸免冠照片兩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3.報名地點及聯系人。報名地點:縣發改局綜合股;聯系人:趙強,電話:4822369。
4.資格審查。依據規定的范圍和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的發給《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五、考試考察
(一)報考比例
選調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報考人員達不到3:1的比例,也可參加筆試,但成績應不低于所有參加筆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
(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由縣人社局、縣發改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采用閉卷形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公文寫作和處理等能力。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得分高低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擬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3:1,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
面試由縣人社局、縣發改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組成面試評委和監督小組,面試評委由縣人社局、縣編辦和縣發改局組成,至少7人;監督小組由縣紀檢監察機構派員組成。面試試題要突出職位特點,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包括儀容儀表、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反應應變、語言表達等能力。
(三)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過程中,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報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況是否真實等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實,并根據綜合成績、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確定擬選調對象。
六、審批與辦理調動手續
選調對象實行六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不辦理行政、工資等手續。試用期滿,由縣發改局對其進行實績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及意見報縣人社局。經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七、選調工作紀律要求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則,做到“三公開”。工作的各個重要環節,始終置于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下進行。對于在工作中出現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將按黨政廉政規定,予以處分。
附件:
略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略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略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7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