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市人民檢察院編外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派遣至靖江市人民檢察院從事有關崗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報考基本條件
(一)招聘崗位:速錄員。
(二)招聘人數:7名。
(三)報考靖江市人民檢察院速錄員,需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
2、男女不限,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應屆生)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聽打速度≥60字/分鐘;
4、同等條件法律專業優先;
5、限本市戶籍;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以下情形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辭退未滿5年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因其他違法違紀等原因不適合在檢察機關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聘用等步驟組織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2018年8月23日—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應聘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明、戶口簿(以上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到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號樓人力資源市場大廳(靖江市人民中路123號)報名。報考人員經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靖江市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本次招聘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組研究調整。
報考人員應對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成績等資格;報名與考場使用的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
2、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憑本人身份證到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號樓5樓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窗口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二)考試
1、考試包括技能操作、筆試和面試。
2、總成績計算方法。按技能操作成績占40%、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3、技能操作為計算機聽打速錄、EXCEL和WORD的基本操作。按聽打速錄、EXCEL和WORD各占50%、25%、25%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技能操作分。聽打速度低于60字/分鐘的人員,不得進入筆試、面試程序。
4、筆試內容為命題作文,在技能操作之后進行。
5、技能操作、筆試的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6、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與技能操作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技能操作、筆試、面試成績在靖江人才網公布。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人數之比不足3:1的職位,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面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四)政審。對體檢合格者,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察標準進行政審。
(五)聘用。政審合格者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靖江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為3天。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發放《聘用通知書》并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靖江市人民檢察院所屬部門工作。對派遣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管理暫行辦法》(靖人社【2013】197號)相關規定執行。因本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根據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三、紀律與監督
招聘編外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相關規定的,取消報考人員的錄用資格。
四、本簡章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和靖江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4993213 80292151
監督舉報電話:84993252
靖江人才網網址:www.jjr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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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人民檢察院
2018年8月17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