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博興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切實做好我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政策落實工作,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全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進行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招聘范圍
自1978年以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具有博興縣城鎮戶口,在民政部門已辦理登記,未領取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有到專項公益性崗位就業意愿,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已領取養老待遇的除外),有勞動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退役士兵:1、政府已安置接收單位、因個人原因未領取安置介紹信或接收單位已安排工作崗位因個人原因未上崗的;2、安置上崗后非個人原因待崗、且未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申請公益崗位后與企業依法辦理勞動關系解除手續的;3、因單位破產改制等原因解除勞動關系失業的人員。
已參加往年專項公益性崗位、政府輔助性崗位安置的人員,不再參加本次招聘。
曾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和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聘任條件的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二、公益性崗位的設置及待遇
(一)公益性崗位設置。
由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征集確定招聘崗位、人員要求及數量,具體招聘崗位及數量待選崗前予以公布。分批設置,分批安置。
(二)公益性崗位待遇。
本批專項公益性崗位工資待遇與往年各批次專項公益性崗位相同,由縣財政統一承擔。執行企業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政策,由縣財政承擔社會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個人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登記(2018年8月28日至9月30日)
報名人員需提供:《博興縣2018年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證或退役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1寸免冠彩照1張。報名地點:縣信訪接訪大廳。
(二)資格審查(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對申請專項公益性崗位的退役士兵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博興縣民政局、人社局服務大廳和官方網站公示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初審通過人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
(三)組織選崗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組織選崗,具體選崗辦法根據報名登記、用人單位崗位需求等情況確定。選崗結束后,及時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簽訂勞動合同
選崗人員統一按規定時間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應依法與退役士兵簽訂專項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1年期滿后,如無特殊情況,續簽勞動合同。
四、加強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
各用人單位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與考核。
(一)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取消其專項公益性崗位資格及相關待遇。
1、因個人原因未參加選崗或選崗后拒不上崗的;
2、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死亡的;
4、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拒不服從單位管理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失職失責、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7、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造成惡劣影響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須向縣委、縣政府寫出書面檢查,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處理。
1、選崗人員選崗后,拒不接收安排上崗的;
2、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存在“吃空餉”等現象的;
3、對人員考勤、考核等情況弄虛作假的;
4、不按規定時限、標準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套取專項公益性崗位資金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博興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8月23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