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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常見公文的寫作
(一)通知
通知既屬于行政公文的一種,同時也可以當成事務類文書處理,前者對格式的要求更為嚴格,一 般包括:批示性通知(批轉、轉發性通知);事項性通知(工作通知知照性通知,如慶祝節日,成立、調 整、合并、撤銷機構,人事任免,啟用新印章,更改電話,更正文件差錯等;任免通知,對單位、個人告知 人事任免;會議通知,對單位、個人告知開會。
在農村工作中,常用的會議通知的寫法一般有以下幾種:
1.通過文件傳遞渠道發出的會議通知。這種會議通知一般要包括:會議的原因、目的、會議名稱、 主要議題、到會人員、會議及報到時間、地點、需要的材料等。不同會議可根據情況增減項目。這類通 知通常采取條文式寫法,要求內容周密、語言清楚、表述準確,不致產生歧義。
2.供內部張貼或廣播的周知性會議通知。這種會議通知可不寫受文對象。正文包括:會議時間、 地點、內容、準備材料及出席人員等。語言力求簡短、明白。
例文
會議通知
定于XX XX年X月X日X X時至XX時在XXX X(地點)召開XX xxx(會議內容)工作會 議,請XXX xx(參會人員)準時參加。
特此通知。
XXXXXX黨支部村委會
(二)請示
1.請示的種類:請示在實際工作中的使用頻率極高,包括以下兩類。
(1)請求指示的請示:這類請示多涉及政策上、認識上的問題,多是無章可循、不理解、不明確的 事,或想變通處理的事,如例文所示。
例文
關于在換屆選舉中存在問題的請示
鎮黨委、鎮政府:
我村在第三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中,遇到一些一時難以解決的具體問題,現請示如下:
一、在提名村委會委員候選人的過程中,候選人同時獲得兩個或兩個以上職位提名時,其計票方 法可否采用“下加”的方法來進行?
二、提名候選人時,候選人同時獲得兩個或兩個以上職位且高職位已當選時,其高職位的選票能 否“下加”到低職位選票中來計算低職位得票數?
三、召開村民大會時,委托投票及流動票箱投票的選民能否統計為參加會議人數(即到會人數)?
請批示。
向陽村黨支部、村委會
XXXX年X月X日
(2)請求批準的請示:這類請示多涉及人事、財物、機構等方面的具體問題。如例文所示。
例文
XX村黨支部村委會關于年度分紅的請示
X X鎮黨委,鎮政府:
為解決我村村民因耕地減少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黨支部、村委會擬從當年單位征地款利息中,提 出30%,按每人5000元分給村民(其中4750元作為土地補償,250元作為利息分紅),經過村兩委討 論,制訂如下分紅方案:
一、享受分紅的人員
(略)
二、分紅的具體數額 (略)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準為盼。
XX村黨支部、村委會
XXXX年X月X日
2.請示正文寫法緣由”+“請示事項” + “請示要求”。
(1)寫“緣由”要注意以下內容:
①“四要”:
a.要充分,包括情況、事實。
b.要概括,不可長論。
c.要實事求是。
d•要有點給上級的壓力感。
②“一考慮”:附件。
有些緣由,可作附件(有時附件更有力度)。
③“一口 ”:要“ 口頭”先行。
3.請示事項:指請求上級機關批準、幫助、解答的具體事項。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2)符合實際,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要寫得具體、明白,并做出具體的分析。
(4)要分清主次,分條列項。
4.結語。常用結語有:“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準為盼”,“以上請示,請批復”,“以上意見當否, 請指示”,“以上請示,請審批”等。
5.請示的寫作要求
(1)一文一事。如果一文多事,很可能導致受文機關無法批復。性質相同的幾件事若需寫在一文 中,必須是同一機關可以批復、有權批復的。
(2)單頭請示。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上級機關請示工作時,要根據請示內容的性質,主送一個上 級領導機關,抄送另一個領導機關。
(3)不越級請示。請示一般不越級請示,如因情況特殊或事項緊急必須越級請示時,要同時抄送 越過的機關。請示一般不直接送領導個人,除非是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把應由秘書部門統一辦理
的請示直接送領導個人,容易誤事,甚至會造成領導者之間的矛盾。
(4)不得抄送下級機關。請示是上行公文,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更不能要求下級機關執行上 級機關未批準的事項。
(三)報告
報告也是任何一個單位在工作中都不可缺少的文種,主要有以下兩種:
…1.工作報告。正文一般包括:基本情況,可簡要交代時間、背景和工作條件;主要成績,應把工作 的過程、措施、結果和成績敘述清楚;經驗體會,主要是指對工作實踐的理性認識,要從實際工作中概 括出規律性的東西來,以便指導今后的工作;存在問題,要寫出工作中的缺點與不足;基本教訓,是指 工作失誤的原因和值得吸取的教訓;今后意見,指改進工作的意見,或者提出今后開展工作的建議。 不同類型的工作報告,在這些內容上各有不同的側重點。
2.情況報告。情況報告常用于向上級匯報下列事項:
(1)嚴重的災害、事故、案情、敵情。
(2)重要的社情、民情,如社會生活中的新動態和上級某項有關國計民生的新政策、新規定的貫徹 執行情況及群眾的反映等。
(3)督促辦理或檢查某項工作的情況,如財務、稅收、物價、質量、安全、衛生等項工作的檢查結果。
(4)舉辦重大活動、召開重要會議的基本情況,各級各類代表會議的選舉結果等。
(5)對某項工作造成失誤和問題的檢討與反思。
(6)其他重要的、特殊的、突出的新情況。
情況報告寫法不強求一致,但都要力求做到:
(1)內容集中、單一,突出重點,抓住事物本質,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
(2)把情況和問題講清楚,把事情的經過、原委、結果、性質寫明白。
(3)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要寫得具體、明確、簡要,尤其要注意提出意見、建議的角度,不能在報 告中夾帶請示事項。
(4)理順文章的思路和結構,無論是縱式結構還是橫式結構,都要脈絡清楚,層次分明。
請示與報告的不同之處:
(1)行文目的、作用不同。
(2)行文時間不同。
(3)主送機關數量可以不同:請示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報告有時可寫多個主送機關,如在情況緊急 需要多級領導機關盡快知道災情、疫情時。正式印發請示報送上級時,還應在“附注”處注明聯系人的 姓名和電話,以利主送機關在必要時查詢,而報告沒有此項要求。
(4)受文機關處理方式不同。
(5)寫作側重點不同。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