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對新生文化素質和科學素養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3年頒布的《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方案(實驗)》、《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標準(實驗)》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理科·課程標準實驗·2015年版)》制定本考試說明。知識點的考查不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生物》(2012版·2014年8月第4次印刷)規定的教學要求。
生物學科命題要體現生物課程屬于科學課程的性質,注重理論聯系實際,關注科學技術、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重視對考生生物科學素養的考查,在生物科學和技術的基礎知識、科學探究的方法、獲取新知識和處理信息的能力、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方面對考生的表現進行測量;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
一、考試的能力要求
(一)理解與表達能力
1.能理解所學知識的要點,把握知識間的內在聯系,形成知識的網絡結構。
2.能用文字、圖表以及數學方式等多種表達形式準確地描述生物學方面的相關內容。
(二)實驗與探究能力
1.能獨立完成“生物知識內容表”所列的生物實驗,包括理解實驗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驟,掌握相關的操作技能,并能將這些實驗涉及的方法和技能進行綜合運用。
2.具備驗證簡單生物學事實的能力,能設計實驗,提出或完善實驗思路,并能對實驗現象和結果進行分析、解釋和處理。
3.具有對一些生物學問題進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運用觀察、調查、實驗、假說演繹、建立模型與系統分析等科學研究方法。
4.能對一些簡單的實驗方案做出恰當的評價和修訂。
(三)獲取與處理信息的能力
1.能從課外材料中獲取相關的生物學信息,并能運用這些信息,結合所學知識解決相關的生物學問題。
2.關注對科學、技術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和意義的生物學新進展,以及生物科學發展史上的重要事件。
(四)綜合運用能力
1.能運用所學知識與觀點,通過比較、分析與綜合等方法對某些生物學問題進行解釋、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斷或得出正確的結論。
2.能理論聯系實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中的一些生物學問題。
二、考試范圍與要求
考試范圍為必修1、2、3模塊的內容。
考試內容以“生物知識內容表”的形式呈現。知識內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表中用Ⅰ和Ⅱ標出;實驗內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則用文字說明。Ⅰ和Ⅱ的含義如下:
Ⅰ:知道所列知識點的含義,并能夠在試題所給予的相對簡單的情境中識別和應用它們。
Ⅱ:理解所列知識與相關知識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并能在較復雜的情境中綜合運用其進行分析、判斷、推理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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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