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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發表時間:2016/4/9 11:22:28 來源:中大網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修訂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6】8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我校在2016年高考招生中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一、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計劃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即175人)以內,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中。

  二、自主招生專業及各專業報名條件

  我校今年有以下6個專業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具體如下:

專業

自主招生面向省份

報名條件

通信工程

全國所有省份

  我校自主招生對象為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身心健康的理工類高中畢業生。同時報名考生必須具備以下報名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或信息學學科競賽省級及以上獎項;

  2.對于所報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取得過突出成績、展示出創新潛質,或在相關專業領域確有突出特長,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自動化

軟件工程

工業設計

物聯網工程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6萬元/年)

除內蒙古、青海、西藏以外的其他省份

  其中工業設計專業:愛好設計創意,具備一定美術基礎,參加過省級及以上青少年創新設計大賽、青少年設計藝術類大賽并獲獎勵的考生也可報名。

  三、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申請者須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1日8:00-2016年3月25日17:00。進入報名系統后,根據系統提示,按要求認真、如實、完整填寫基本情況及志愿管理信息。

  請注意:

  (1)凡有意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過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報名自主招生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個。

  (2)在報名過程中,考生須慎重選擇我校上述自主招生六個專業中的一個專業,不可同時申請多個專業,網審通過后不得變更自主招生申請專業。

  (3)考生的證明材料可以形式多樣,但以體現高中階段個人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相關證明材料為主。

  (4)若中學(單位)、社會團體或專家實名向我校推薦考生,須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須具體、詳實,且須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單獨上傳。專家須在推薦信中附上專家簡介、聯系方式,單位或團體須在推薦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附上聯系人方式,以便我校核查。

  2.中學審核及公示:考生通過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報名申請表后,請中學確認所填寫內容是否屬實、中學審核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往屆生或中學發生變動的考生,高中階段成績需同時加蓋原中學教務部門公章。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報考我校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3.材料上傳: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經中學審核蓋章的報名申請表掃描件、各類“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及“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申請報告” (“申請報告”須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完成,在報名系統中“志愿管理-附加材料”模塊上傳),所有材料上傳完成后點擊確認提交。

  4.網審:我校設立網審專家組,負責網上報名資料的審核。網上報名材料和“自主招生申請報告”不完整,或者未能說明考生符合申請專業的報名條件及報名要求,將無法通過網審。在報名系統中,網審通過的考生志愿狀態標記為“材料審核通過(待初審)”,網審未通過的考生志愿狀態標記為“報名未成功(待補充材料)”(在網上報名規定時間截止之前,“報名未成功(待補充材料)”狀態的考生可重新組織報名材料并提交)或“審核未通過”。

  5.寄送報名材料:考生網審通過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報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網審未通過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的報名材料包括:中學審核蓋章后的報名申請表、自主招生申請報告、獲獎證書復印件(報名系統中上傳的所有獲獎材料,同時要求在復印件上加蓋中學公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的復印件等。考生須按以上材料順序裝訂成冊(A4標準,裝訂時將報名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2016年3月26日之前寄出(以當地郵戳為準)。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若中學(單位)、社會團體或專家實名向我校推薦考生,推薦材料須單獨郵寄至我校,不得與考生報名材料一起郵寄,請在2016年3月26日之前寄出(以當地郵戳為準)。推薦材料概不退還。

  由于其他快遞方式可能無法將報名材料或推薦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建議采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材料,同時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樣。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 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6 電話:010-62282045

  6.收寄狀態查詢:我校收到考生的報名材料后,將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中顯示,考生可登錄查詢。

  四、選拔程序

  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并組織相關專家參與選拔。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選拔程序。

  1.初審

  對于考生寄送的紙質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根據考生的報名材料所體現出的綜合素質(包括考生個人陳述、學業表現、思想品德與社會實踐等)、學科素質(包括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學科競賽獲獎情況、對于所報專業的認知和發展規劃情況等)進行評審。我校將根據專家評審結果、自主招生各專業報名情況、生源區域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初審通過考生名單。我校在初審過程中將適當向中西部地區考生和農村地區考生傾斜。

  考生可于2016年4月29日后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zsb.bupt.edu.cn)查看初審通過的考生公示名單,也可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查詢個人初審結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變動,請隨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的通知。

  2.確認考試

  《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將于2016年4月29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通過我校自主招生初審的考生,須按照該通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完成確認參加考試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報到

  完成考試確認的考生,須按照《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6年6月10日攜帶相關材料來我校辦理報到手續,參加考核。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4.考核

  2016年6月11日進行考核。

  考核分為基礎知識能力測試和學科特長能力測試。其中,基礎知識能力測試滿分300分,學科特長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基礎知識能力測試考核形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數學、物理兩門科目。

  筆試結束后,考生須參加我校針對自主招生各專業組織的學科特長能力測試。學科特長能力測試由我校根據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組織學科專家進行。

  選擇通信工程、自動化、軟件工程、工業設計、物聯網工程專業的考生學科特長能力測試考核形式為面試;選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考生學科特長能力測試考核形式為面試+上機測試(可選),考生在報到時可自愿申請是否參加6月12日進行的上機測試,上機測試成績單列,不計入考生學科特長能力測試成績。

  特別說明:選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且在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以下簡稱NOI)中獲得銅牌(或者為NOI中D類選手并且競賽成績已超過銅牌分數線)及以上獎項的自主招生考生,可免于參加筆試和上機測試,僅參加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針對上述考生所單獨組織的面試考核,面試考核滿分100分。

  5.入選名單

  根據考生自主招生考核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基礎知識能力測試成績+學科特長能力測試成績×1.5)、自主招生各專業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自主招生各專業的入選名單。對于在NOI中獲得銅牌(或者為NOI中D類選手并且競賽成績已超過銅牌分數線)及以上獎項的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的考生,若面試考核成績達到90分以上,可進入我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入選名單。

  入選總人數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0%,將根據生源質量情況而定。

  6.公示

  自主招生各專業獲得認定的入選考生名單于2016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考生也可通過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查詢個人結果。

  五、錄取辦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僅享受所認定自主招生專業的優惠政策。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在2016年7月5日前(高考成績出分且高考志愿填報完成后)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根據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饋通知要求按時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反饋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須在7月5日前通過傳真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

  3.自主招生各專業的優惠政策見下表,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按照下述要求填報志愿:

自主招生專業

錄取條件

填報志愿要求

通信工程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至通信工程專業。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定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且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1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至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自動化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至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

軟件工程

工業設計

物聯網工程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 “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 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到物聯網工程專業。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定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且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物聯網工程專業。

  注:【模擬投檔線】自主招生考生錄取前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4.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報高考志愿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5.通過我校考核并進入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入選名單的考生中,上機測試成績優秀者(上機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達到85分及以上為優秀),以及在NOI中獲得銅牌(或者為NOI中D類選手并且競賽成績已超過銅牌分數線)及以上獎項者,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30分以內,即可被我校錄取至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6.所有享受降分錄取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核、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7.對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高考錄取時要求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 1合格。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強監督制約機制,嚴防權力尋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嚴格監督選拔程序。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考前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我校監察處郵箱:jjjc@bupt.edu.cn ;電話:010-62281998。

  2.對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責任屬推薦中學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將在其所在省份中學及有關試點高校或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并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

  責任屬考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績,同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我校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開公示。

  4.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5.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zsb.bupt.edu.cn

  咨詢電話:010-62282045 傳真:010-62283407

  電子郵箱:zsb@bupt.edu.cn

  附件1: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申請報告模板

  附件2: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常見問題解答

  

  

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3月8日

  附件2:

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常見問題解答

  1、網上報名前應做好哪些準備?

  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及常見問題解答,做好準備工作。除個人基本信息外,還要提前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電子版,照片大小20-500k,格式為jpg 或 jpeg。

  2)中學相關信息(學籍所在中學及當前就讀中學、中學級別、所在班級、擔任職務、班主任姓名及聯系電話、中學詳細地址、中學郵編、中學主管教學領導姓名、考生本人高中三年教育經歷等)。

  3)高中階段各學期期末考試及模考各科成績及總分年級排名情況、學業水平(會考)考試成績等。

  4)高中階段活動或獲獎情況等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競賽獲獎證書、發表論文情況證明等)的電子掃描件(須按要求提供),類型為圖片,格式為jpg 或 jpeg。文件請以證明材料的主體內容命名,例如“2015年省級數學二等獎”等。證明材料中若有推薦信,則還應提前告知推薦人須實名向我校推薦考生,須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須具體、詳實,且須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單獨上傳。

  5)自主招生申請報告(須按照我校自主招生申請報告的相關要求完成)。

  2、你校自主招生如何報名?

  我校今年采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申請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須通過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網上報名。我校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接受自制報名表。

  網審結果、報名材料是否收到、初審結果、考核結果均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同時我校自主招生初審通過考生名單以及各專業獲得認定的入選考生名單也會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3、自主招生專業可以選擇多個嗎?如何選擇?

  對于我校的自主招生,考生只能選擇我校自主招生六個專業中的一個專業,不可同時申請多個專業,網審通過后不得變更自主招生申請專業。

  建議考生根據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結合自己的愛好、特長,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獲獎情況、各專業的熱門程度(如果某專業報名人數較多,其初審通過的條件則會相應提高)等,客觀、慎重地選擇自主招生專業。

  4、什么是網審?

  網審只針對報名系統中志愿狀態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學校審核)”的考生,主要對考生報名系統中上傳的報名材料和“自主招生申請報告”進行審核。網上報名材料和“自主招生申請報告”不完整,或者未能說明考生符合申請專業的報名條件及報名要求,將無法通過網審。

  自主招生網審通過者,報名系統中志愿狀態標記為“材料審核通過(待初審)”,該考生可按照我校自主招生簡章要求向我校寄送報名材料。

  在自主招生報名時間截止之前,網審不通過者,報名系統中志愿狀態標記為“報名未成功(待補充材料)”,考生可有修改補充報名材料的機會,考生可在網上報名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重新組織報名材料并提交。在自主招生報名時間截止之后,若考生未在報名時間內重新提交材料或者重新提交的材料仍然不符合要求,報名系統中志愿狀態標記為“審核未通過”,該考生自主招生報名自動終止,不再參加后續的選拔程序。

  5、考生準備和郵寄報名材料時的注意事項?

  網審通過的考生郵寄報名材料時,高中階段活動或獲獎情況等證明材料須提供與網上所上傳的證明材料電子版一致的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中學公章)。同時,招生簡章中明確要求的材料要準備齊全,統一裝訂成A4紙大小,將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無需單獨制作其他封面。

  6、各中學有推薦名額嗎?

  我校自主招生沒有對各中學下發推薦名額,所有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都可自愿報名。考生網上報名和寄送的報名申請表、證明材料等需要所在中學核實,并經中學審核人簽字、蓋學校公章。

  7、往屆生可以報名嗎?文史類考生可以報名嗎?

  我校自主招生僅面向理工類高中畢業生,往屆生符合報名條件也可以報名,文史類考生不可以報名。

  8、對于借讀生、轉校生和復讀生有什么特殊要求嗎?

  對于應屆考生,如果學籍所在中學和當前就讀中學不是同一個學校,由學籍所在中學負責人在打印出的報名申請表上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由當前就讀中學核實申請表的中學成績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如果高二之后轉學或開始借讀,兩個學校都有成績,則報名申請表的成績欄須由兩所學校同時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總之,考生報名申請材料應如實反映高中階段學習的實際情況。

  對于往屆考生,高三成績欄請填寫當前高三階段的成績。如果復讀學校與原高中學校不一致,則高中階段成績需同時加蓋原高中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同時由學籍所在中學負責人在打印出的報名申請表上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9、網上已提交報名信息后,如果發現所填信息有誤怎么辦?

  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并確認志愿前應仔細檢查個人信息和報名信息。網審通過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如果確實有比較重要的字段信息發現錯誤,考生可以發書面申請更改函,傳真至我辦010-62283407。書面申請函上應附上考生身份證復印件。

  10、考生所在中學不對高中階段成績進行排名,如何填寫和準備成績證明材料?

  如果考生所在中學對高中階段成績不進行排名統計,則考生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時,相關中學排名的字段中,排名一欄請填寫“無排名”。

  11、推薦信材料如何上傳至報名系統?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推薦人/推薦單位的信息。報名系統將自動向考生填寫的推薦人郵箱中發送郵件鏈接,推薦人可根據郵箱中的鏈接要求上傳推薦材料。

  12、你校是否提供往年自主招生考試筆試題目?

  我校筆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知識運用能力,重視學生日常學習中的積累,不提供往年試題參考。考生不用專門進行自主招生針對性復習。

  13、你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試在京外設考點嗎?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考試統一在我校西土城校區舉行,不在京外另設考點。

  14、最終獲得你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1)我校將于2016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自主招生各專業獲得認定的入選考生名單;我校不與入選考生簽訂任何形式的協議,具體填報志愿要求及錄取優惠參見我校自主招生簡章;

  2)入選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定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我校,且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在2016年7月5日前(高考成績出分且高考志愿填報完成后)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根據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饋通知要求按時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反饋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須在7月5日前通過傳真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

(責任編輯: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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