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河北省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正式出臺。《方案》對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在河北省的高考報名條件作了詳細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政策:學生有兩年以上高中學籍,家長有《就業失業登記證》和居住證就可報名。根據《方案》規定,流入河北省的隨遷子女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同時提供家長《就業失業登記證》、居住證和高中段學籍證明,即可在河北省參加高考。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由省招生委員會確定。流入河北省的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報名參加高考后,與河北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錄取待遇。
此外,對于隨遷子女參加中考的,《方案》規定,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