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的要求,認真落實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任務,助推農村學子進入高校實現人生理想,本著程序公開、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我校2016年繼續開展“筑夢計劃”招生工作,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筑夢計劃”納入東南大學2016年本科生招生計劃,占當年招生計劃的2%,共計80人。具體招生專業(類)如下表:
注:我校可根據情況,對招生計劃及專業進行適當調整。如2016年招生專業有所調整,以新專業為準。
二、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申請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并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按要求報名,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時間自4月11日至4月22日。
2、申請材料上載(無需郵寄紙質材料):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請認真核對申請表中填寫的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下載打印報名申請表,并由學籍所在中學相關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加蓋中學公章;考生將填寫完整、本人簽字、中學簽字蓋章、版本號與系統一致的報名申請表上傳至報名系統。
考生還必須將如下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1)加蓋中學公章的《高考報名信息表》復印件;(2)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戶主和考生本人頁)復印件;(3)高中階段成績單復印件、學籍卡復印件(均需加蓋中學公章);(4)其他反映學生在高中階段成長與發展情況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綜合素質評價等)。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掃描圖片務必完整清晰,否則報名無效。
四、選拔錄取原則
1、東南大學依據報名條件及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將于2016年5月底通過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予以公示。
2、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分科類和專業確定“筑夢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并通過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公示無異議的“筑夢計劃”入選資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志愿,如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達考生生源地東南大學模擬投檔線下30分(含)之內(江蘇考生為20分(含)以內),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為學生分配專業。
五、工作機制
1、東南大學2016年“筑夢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東南大學2016年“筑夢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25-83792682。
六、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在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七、其他1、考生及中學須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虛假材料,東南大學將取消其2016年“筑夢計劃”資格并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2、東南大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和測試輔導等工作。若發現以東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如教育主管部門政策進行調整,東南大學將作相應的調整。
八、聯系方式
網址:http://zsb.seu.edu.cn 電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電話:4006910286 傳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
(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