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現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以選擇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
(二)報名時間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26日至30日。
(三)報名辦法
1.選擇考試類別。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由我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和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其中,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開設有美術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主持與播音類和書法類等六個專業類別,各個類別所對應的招生專業詳見《各考試類別與藝術類招生專業對應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在這六個專業考試類別中選擇其中一個類別報名和參加考試。
凡報考美術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主持與播音類、書法類等六類藝術專業省級統考和校考的考生均須報名參加我省省級統考。凡要參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報考專業的考試類別在我省的省級統考中未開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報名參加校考,不需參加省級統考。
考生參加省級統考和校考以后,經審查不具備我省普通高考報考資格的,其參加省級統考和校考的藝術專業考試成績將被取消。受報考批次限制的藝術類考生,不能參加在我省本科A批(2017年合并本科第一、二批為本科A批)錄取學校的校考,自行參加的,其校考的專業考試成績將不作為本科A批學校投檔的依據。
2.填報專業考試類別。在高考報名期間,考生登陸省考試局網站,進入高考報名系統的網上報名界面后,在報考“科類”選項中選擇“藝術(文)類(我省不設藝術理類)”,并在該界面自動彈出的美術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主持與播音類、書法類以及校考選項中選擇一項。所選報的專業考試類別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更改。
報名參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報考專業的考試類別在我省的省級統考已開考的,應該根據本人擬報考校考的專業,選擇相應省級統考開設的考試專業類別;如果所報考校考的專業類別在我省的省級統考未開考的,考生可以在該界面選擇校考選項。
3.網上繳費。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須繳納藝術專業考試費(每人160元);僅報名參加校考的考生不須繳納省級統考考試費。報名費的繳納均在網上進行,繳費時間截至2017年1月8日17:30分,逾期未繳費的,不予以安排考試。
4.打印準考證。參加藝術省級統考的考生,請于2017年1月12日至15日,自行登錄高考報名系統打印藝術專業考試準考證。
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在網上選報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或未在網上繳納藝術專業考試費用的,視為自行放棄省級統考資格。
二、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先參加藝術類的專業考試,再參加6月7日至9日文史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考試)。其中,藝術類專業的省級統考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1.考試時間
2017年1月14日至15日。
2.考試地點
美術、書法:瓊山中學高中部(瓊山區新大洲大道南側)
聲樂、器樂、舞蹈、主持與播音:海南師范大學(龍昆南路99號)。
(二)考試科目
1.美術類專業考試科目:素描、速寫、色彩。
2.聲樂類專業考試科目:演唱、視唱、樂理、聽寫。
3.器樂類專業考試科目:演奏(器種不限)、視唱、樂理、聽寫。
4.舞蹈類專業考試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興表演。
5.主持與播音類專業考試科目:新聞播報、作品朗讀、即興主持、才藝展示。
6.書法類專業考試科目:臨摹1、臨摹2、創作。
各類別考試科目、形式、內容及分值詳見《海南省2017年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表》(附件2)。各考試類別均不進行復試。
(三)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 考試項目 | 1月14日 | 1月15日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
美術類 | 素描(8:30-11:00) 速寫(11:10-11:40) | 色彩(14:30-17:00) | |
聲樂類 | 演唱 視唱(8:30-12:00) | 演唱 視唱 (14:30-17:30) | 聽寫 樂理(9:00-10:30) |
器樂類 | 演奏 視唱 (8:30-12:00) | 聽寫 樂理(9:00-10:30) | |
舞蹈類 |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到場參加考試 | ||
主持與播音 | 面試(8:30-12:00) | ||
書法類 | 臨摹1(8:30-9:50) 臨摹2(9:50-10:40) 創作(10:4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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