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高考報名條件及要求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報名: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符合省招委規定的在青高考報名錄取條件;
3. 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 高中畢業(中專、職校、技校畢業生除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外,只能報考“對口高職”)。
(二) 下列人員不準報考:
1.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 高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學生);
3. 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弄虛作假報名并違規參加高考的應屆畢業生(2016年的應屆畢業生在2015年違規參加了高考);
4.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學生;
5. 因觸犯刑法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 未參加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全部科目的(在填報志愿時確認。以下簡稱高中學考)。
二、報名要求
(一)考生報名信息由中學和考區招辦負責錄入。重點核對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高中學考號(省外就讀高中生注冊登記號)、報考科類、應試卷種、考試類型、戶口類型、加分投檔條件、限報類型、考生父母信息等項目。省上接受考區招辦更改信息報告的截止時間是2016年5月底以前。但準考證編排以后不準修改科類。
《報名登記表》原件由考區招辦保存,報名信息以數據庫為準。報名信息電子表格按一式兩份打印,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學校和考區招辦蓋章后,一份裝入考生檔案,一份發給考生做核對用(考生每作一次修改,就要重新打印確認一次,并對之前的打印件注明“作廢”字樣后由考區招辦妥善保管,錄取工作結束半年后才能銷毀)。考生和家長要對自己確認的信息負責。
考區招辦對考生報名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負全責,不得將報名信息泄露給與招生工作無關的部門或機構,否則一旦造成詐騙或經濟損失,將嚴肅追究考區招辦的責任。
(二)考生和家長的戶口簿必須是公安部門正式入網的打印件,三枚專用印章齊全。凡是曾經從省外遷入我省的戶口,必須提供考生、家長及家庭成員從省外遷入我省的《準遷證》、《遷移證》復印件,并由落戶派出所和批準落戶的州、縣(區)公安局加蓋戶口專用章。
我省高考中的“直系親屬”只指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將戶籍遷移手續中的“非直系親屬”在戶口簿上改成“直系親屬”的,不予報名,責任由變更部門承擔。
(三)單考單招、專升本、高水平運動員、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五年制直升等學生也要采集報名信息。由相關高校負責報名、信息庫報送。具體事宜與轄區考區招辦銜接,報名所需號段與普招處聯系。
高校確定錄取的保送生、單獨參加殘障生招錄院校考試的我省生源,到戶籍地縣(區)招辦報名(西寧市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學校所在轄區招辦報名),建立報名信息庫。
(四)考區招辦、報名點學校要認真做好高考生的誠信教育工作。所有參加報名和享受加分投檔條件的考生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及加分投檔條件客觀、翔實、準確;承諾參加統一考試時遵守規定,服從管理;承諾如違反規定,甘愿按規定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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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