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16高考報名時間:12月1日至7日
2016年高考陜西省報名工作將于今年12月1日至7日進行。我省2016年開始實施隨遷子女異地高考,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學籍所在地的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省招辦昨日下發的通知顯示,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發生了較大變化,報名者除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籍在陜滿3年;
2。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陜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籍在陜不滿3年,但在戶口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陜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期間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居住時間與取得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
通知規定,隨外出務工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外省就讀,不符合就讀省份高考報名條件,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陜西、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 監護人常住戶籍在陜西的,報考者持相關人員戶籍、就讀省份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非陜戶籍隨遷子女到學籍注冊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報名時間為今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須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考試費95元,繳費成功后方可辦理確認等報名后續環節手續。
考生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陜的報考者到戶籍所在縣(區)報名。
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到學籍注冊學校所在縣(區)報名。
本省就讀于非戶籍所在縣(區)學校的畢業生,憑就讀學校及其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2016年陜西省回戶籍所在縣(區)高考報名考生學籍證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戶籍所在縣(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泄露考生信息將被追責
為嚴防“高考移民”和資格造假,省招辦規定,對考生資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類型,都必須將審查結果在考生所在中學和當地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監督。
各級招辦和報名學校保證所下載的考生報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別是考生的身份證、聯系方式、通訊地址等涉及考生隱私的信息不被泄露。對因管理不善導致的信息泄露所產生的遺留問題,由相關招辦負責處理;產生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