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院的招生工作,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考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歷教育辦學資格的獨立學院。
第三條學院現有兩個校區。主校區位于河南省鄭州市南龍湖宜居教育園區雙湖大道2號,校園環境優美整潔,教學設施齊全,是學習深造的理想場所。北校區位于河南省鄭州市中原中路41號,校園地處市區中心,交通便利,環境幽雅。
第四條學院依托中原工學院學科、師資等方面的整體優勢,旨在培養能夠主動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具有創新創業意識的高素質復合應用技術型人才。
第五條學院的辦學層次為本科,兼招部分專升本、專科(含統招、對口)。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本科學制四年(建筑學專業學制五年),專升本學制兩年,專科學制三年。學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按國家教育部核準的2016年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招生專業名稱和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詳見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為了調節各省(市、區)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后出現的生源超過計劃數的問題,以及滿足生源質量高,人數充足的省(市、區)的需要,在教育部及河南省相關規定的比例范圍內預留招生計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使用。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學院依據各省(市、區)確定的錄取分數線,按照各省(市、區)招生部門的規定志愿設置規則進行錄取。考生志愿為平行志愿時,各志愿同等對待;考生志愿為非平行志愿時,按照考生志愿順序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依次錄取后續志愿的考生。
第十條對非藝術類考生錄取專業時,按類別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據考生填報的專業順序依次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參照專業相關科目成績和學校各專業錄取情況,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做退檔處理。對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區)的考生,按照該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學院各專業錄取無單科分數和志愿分數級差要求,各招生專業錄取要求以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為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關省(市、區)招生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二條報考我院藝術類本科、專科專業的考生,須取得生源所在省(市、區)招生辦公室組織的相關專業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區)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三條各項條件符合錄取要求的藝術類考生,根據我院藝術類各專業要求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我院藝術類本科各專業錄取規則為:
(1)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分數線后,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我院藝術類專科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錄取規則為: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
凡考生所在省對錄取辦法有明確規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普通類專科空中乘務專業,優先錄取參加河南省藝術類空乘省統考的考生,并對已投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計劃仍有缺額再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無專業成績的普通類考生。
第十五條對非藝術類考生,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科類專業按照語、數、外的高考成績順序錄取考生;工科類專業按照數、外、語的高考成績順序錄取考生。對藝術類考生,如考生綜合錄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如考生專業成績也相同,則按照文化課語、數、外的成績順序錄取考生。
第十六條學院所有招生專業入學后的第一外語均為英語。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二周不報到的考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學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八條學院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同時設立有學院獎學金和臨時困難補助金等。學院還為學生提供數量眾多的勤工助學崗位,以解決學生的實際困難。
第十九條各專業學費標準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的標準執行,住宿費800--1100元/生·年,各項收費標準以當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為準。
第二十條學院介紹、招生計劃、專業簡介等詳細情況見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2016年招生簡章和學院招生網。
聯系地址:河南省鄭州市南龍湖宜居教育園區雙湖大道2號(主校區)
河南省鄭州市中原中路41號(北校區)
學院主頁:www.zcib.cn
招生工作辦公郵箱:xszsb@163.com
招生咨詢電話:0371-62499999、67698776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招生委員會。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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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