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試局關于做好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做好我省今年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6年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批次安排
今年我省的錄取工作共分6個批次,分別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
1.本科提前批錄取學校:軍隊、公安、武警和司法類院校;招收國防生的學校;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招收外語小語種專業的學校;招收邊防管理專業和偵查學專業的學校;招收飛行技術專業的學校;招收輪機工程和航海技術專業的學校;藝術類本科院校和在藝術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等學校;海南師范大學免費定向培養的小學教育和海南醫學院免費定向醫學培養專業。
招收國家專項計劃的學校和須面試的高職專科學校的錄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結束后在本科第一批開始前進行。
2.本科第一批錄取學校:“211工程”學校、教育部直屬學校、國務院有關部門所屬學校,以及經我省批準參加第一批錄取的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高校專項計劃、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安排在國家專項計劃后、本科一批錄取之前進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的學校,錄取工作在本科第一批錄取的最后一天進行。
3.本科第二批錄取學校:一般本科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4.本科第三批錄取學校:獨立學院和民辦本科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5.專科提前批錄取學校:招收輪機工程技術和航海技術專業的專科學校,招收藝術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
6.高職專科批錄取學校:本科學校的專科專業、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學校,招收體育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
二、錄取時間安排
我省今年繼續實行“分批次劃線、分批次填報志愿和分批次錄取”的辦法。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含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實行先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填報志愿的辦法;本科第三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實行先填報志愿后根據生源情況再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辦法。各有關高等學校可在錄取前登錄省考試局網站(網址:http://ea.hainan.gov.cn)查詢各科類當批次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三、招生學校上傳、下載錄取信息的時間安排
為確保錄取工作按計劃進行,請各招生學校在我省規定的時間下載生源分布統計信息和正式投檔信息,在生源分布統計階段須及時確認投檔比例和做出是否增加計劃的意見,并在我省規定的時限內通過網上錄取系統回復。在正式投檔后應及時完成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的工作,并作出對考生錄取與否的決定。需退檔的,學校應在規定時限內通過錄取系統向我省上載預退檔考生信息,超過時限未上載的,預退考生視為被錄取,我省不再接受學校的退檔申請。因學校不及時處理考生的錄取信息(包括不按時下載和審閱所投考生電子檔案、不按時上載學校的錄取或退檔信息等)而造成的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解決。
(一)實行梯度志愿錄取模式的學校上、下載考生電子檔案時間安排:
1.本科提前批中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
下載第一志愿考生檔案時間:7月10日9:00前;
上載第一志愿退檔和預錄取信息時間:7月10日17:00前;
下載第二及后續志愿考生檔案時間:7月11日15:00前;
上載第二及后續志愿退檔和錄取信息時間:7月12日17:00前。
2.藝術類“校考”本科學校:
下載第一志愿考生檔案時間:7月10日9:00前;
上載第一志愿退檔和預錄取信息時間:7月10日12:00前;
下載第二及后續志愿考生檔案時間:7月10日15:00前;
上載第二及后續志愿退檔或錄取信息時間:7月10日17:00前。
3.須面試的高職專科學校:
下載第一志愿考生檔案時間:7月13日9:00前;
上載第一志愿退檔和預錄取信息時間:7月13日12:00前;
下載第二及后續志愿考生檔案時間:7月13日15:00前;
上載第二及后續志愿退檔或錄取信息時間:7月13日17:00前。
(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上、下載考生電子檔案時間安排表
四、錄取辦法
2016年我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的領導下,由省考試局具體組織實施。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我局負責給學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檔案,并監督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各招生學校負責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并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
錄取期間我局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內設投檔組、網絡信息管理組、錄取審查組、計劃管理組、宣傳秘書組、紀檢監督組、信訪組、后勤組、保衛組和網絡信息安全等工作小組,分別負責錄取的有關具體工作。
(一)投檔工作及有關政策性照顧加分政策,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學校應在規定的錄取批次及錄取時間內(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本科三批應在生源分布統計階段)遠程登錄錄取系統。登錄成功后,請務必先在錄取系統的“通訊助手”中查看我省有關錄取工作的通知,獲取與我省錄取場有關工作小組和錄檢員的聯絡方式,并通過錄取系統的“通訊助手”將本校在招生期間的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號碼、應急聯系方式等告知錄檢員,然后下載和審閱考生檔案,以確保雙方在錄取期間的聯絡暢通和錄取工作正常進行(我省錄取期間的聯系方式見附件)。
(三)學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并審閱已投檔考生的電子檔案,及時確定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專業和預退檔的考生名單。對預退檔的考生,應說明退檔原因。
(四)我省錄取檢查組的錄檢員分別負責相關學校的錄取審查工作。在審查學校通過錄取系統上載的預錄取和預退檔考生名單時,符合退檔規定的給予辦理退檔手續,完成招生計劃且預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合理的,予以辦理錄審手續。錄檢員在審查過程中認為學校上載的預錄取的考生名單、考生的預錄取專業以及預退檔考生的退檔理由不合理的,提出錄檢意見,通過錄取系統與學校錄取人員進行網上交互協商,經交互協商后意見仍不統一時,錄檢員通過錄取系統向學校發出復議通知書,提請學校復議。學校應及時將復議結果通過錄取系統回復我省,錄檢員根據學校的回復意見給予辦理錄取或退檔手續。
(五)學校通過錄取系統上載的預錄取考生名單,經我省核準備案后,形成錄取新生名單。學校根據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學校公章后郵寄給被錄取的考生。我省根據各學校的錄取新生名單,打印錄取新生名冊,加蓋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印章,在同批錄取工作結束后,將錄取新生名冊郵寄給學校招生辦。
(六)我省考生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紙質檔案,均由檔案管理單位(在省內就讀的應屆考生由所在學校提供,往屆生、省外就讀生及其他考生由報考所在市縣招生辦提供)在考生的檔案袋封口處粘貼《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檔案密封條》和加蓋管理單位騎縫印章后,交考生自帶給錄取學校。
海南省考試局
2016年7月5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