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體育及藝術類專業考試、英語聽力考試、英語口語考試、中職單報高職考試報名將于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進行。為了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要求
(一)具有我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 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具備上述三項條件,且符合《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定》(黔府辦發〔2012〕63號)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可以申請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申請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或藝術類專業考試:
1. 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
2. 具有一定體育或藝術特長。
(四)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申請參加高考英語聽力考試。
(五)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欲報考外語外貿類等有英語口語考試成績要求的院校或專業的考生,可以申請參加高考英語口語考試。
(六)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請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中職單報高職考試: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或者經能源部門審查合格的煤炭企業優秀青年;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三、報名辦法
(一)往屆高中畢業生必須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特區)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考。
應屆高中畢業生可選擇在戶籍所在地或就讀中學所在地縣(市、區、特區)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考。報考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政策照顧加分按其報考地和戶籍所在地民族加分的最小分值計算。
報名時考生必須提供本人戶籍(含法定監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二)經省教育廳備案的宏志班招收的省內其它縣(市、區、特區)戶籍的考生(必須是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備案的2013年當年按規定錄取的高中新生),可由就讀學校統一組織在當地報名參加考試,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按其戶籍所在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執行。
“春暉行動-致公學生培養計劃”的考生由清鎮市第一中學統一組織在當地報名參加考試,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按其戶籍所在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執行。
(三)符合《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定》的外來隨遷子女考生在戶籍居住證(或暫住證)所在地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四)已參加2015年9月高考英語聽力考試的考生,如還需報考2016年3月高考英語聽力考試,兩次必須在同一考區參加考試。
如果2016年高考報考地與英語聽力考試(含參加一次或兩次英語聽力考試的考生)報考地不在同一考區,考生須先在高考報考地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再到英語聽力考試報考地(以下簡稱就讀高中)填寫《貴州省2016年高考、英語聽力異地考試報考考生登記表》,由就讀高中審核后報所在地縣級招辦審核,市(州)招辦匯總后上報省招生考試院。報考2016年3月英語聽力考試的此類考生在就讀高中繳納英語聽力考試費。
(五)中職應屆畢業生由學校集體組織在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中職往屆畢業生須持本人戶籍、畢業證、二代身份證等證件在戶籍所在地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六)報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自主招生、單獨招生、中職推優招生、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須先辦理高考或中職單報高職報名手續。
(七)參加報名的考生,必須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和體檢費,其標準為:
1. 高考報名費為每生130元;
2. 體育專業考試報名費為每生100元;
3. 中職單報高職考試報名費為每生100元;
4. 英語聽力考試報名費為每生30元;
5. 英語口語考試報名費為每生40元;
6. 體檢費為每生30元;
(八)考生報名時須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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