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高考報名條件如下:
報名條件
(一)有本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符合第(一)條第1、2、3款所述條件,在江西省報名參加高考,須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15年9月)學習經歷并取得學籍。可到學籍地(或居住地)縣(區)招考辦申請報名。
(三)在江西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在定居地所在縣(區)招考辦申請報名。
(四)報考“三校生”(中專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的畢業生,下同)對口招生的考生必須是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的具有報考資格學校的應屆畢業生(不含一年制中職生)。應屆“三校生”既可報考“三校生”對口招生,也可報考全國統一招生,但二者不能兼報。往屆“三校生”則只能報考全國統一招生。
中等職業學校跨省招收的學生不得報考我省“三校生”對口招生。
(五)符合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在規定實施區域內的縣(區)報考才能認定相關資格。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江西省借考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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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