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局直屬有關單位:
2016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工作要以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教育“十三五”規劃的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推進“陽光招生”,確保招考工作安全、公平、公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工作的滿意度。為做好2016年中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16年全市有6.43萬初中畢業生,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約3.48萬人,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職業中學等,下同)招生計劃約2.78萬人,“3+2”、五年一貫制學校計劃由省教育廳單獨下達。確保全市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7%以上(初中畢業生升學率中心城區達到98.5%以上,新城區達到90%以上)。各區普通高中計劃不得突破本區預定升學目標的56.1% ,各類中等職業學校計劃不得低于43.9%。
各中心城區均要繼續堅持至少安排1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普高資格線上未被所報考學校錄取的考生。
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專業設置、學校代碼、學校地址、招生范圍、收費標準、聯系電話等統一向社會公示。
二、報名與填報志愿
2016年中考實行網上報名填報志愿, 報名具體辦法詳見《武漢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武招考〔2016〕2號),填報志愿采取考前分類填報的方式進行。
(一)填報時間
網上填報志愿時間為5月5日8:00至5月9日20:00,考生直接在網上對填報的志愿進行確認,填報志愿結束后不能再填報或修改志愿。因考生或家長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或家長承擔責任。
5月21日至7月31日,考生可通過武漢招考網(www.whzkb.cn)查詢本人填報的志愿信息。
(二)選擇類別
考生志愿分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兩類。
1.中等職業學校類(以下簡稱中職類)屬提前批。報考中職類的考生,可分別在“3+2”、五年一貫制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中各選擇1所學校填報在相應的志愿欄內,并填報相應專業,選擇“是否服從調劑”。選擇了中職類志愿的考生不能再填報其它志愿。
2.普通高中學校類(以下簡稱普高類)設4個批次。報考普高類的考生,可按以下批次選擇學校填報在相應的志愿欄內。
(1)提前批:民辦普通高中,設1個志愿。
(2)第一批:省級示范高中,設1個志愿。
(3)第二批:市級示范高中、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單列的國際部及實行計劃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級示范高中,設3個志愿。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實行計劃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級示范高中,設3個志愿。
選擇普高類的考生還可填報1所“3+2”、五年一貫制學校志愿和1所中等職業學校志愿,并填報相應專業,選擇“是否服從調劑”。
(三)招生范圍
中心城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中心城區招生;新城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所在區內招生。嚴禁新城區公辦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區低于公辦普高資格線的考生。
武漢市民族中學、華中師大一附中、武漢外國語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級示范高中的國際部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與所在學校招生范圍一致。
(四)其它
1.2016年繼續推行計劃招生批次改革,具體辦法詳見《市教育局關于安排2016年全市各級各類教育事業計劃的意見》。
2.今年,全市將繼續對省市級示范高中學校實行分配生政策,各校招錄分配生的名額占招生計劃的比例保持50%不變。分配生候選考生須報名參加中考,且第一志愿只能填報所分配的高中學校。第二批次學校的分配生候選考生不能填報第一批次學校志愿。分配生招錄辦法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6〕24號)執行。
3.以特長生身份參加錄取的考生,報考具有市體育藝術特色高中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須參加市教育局組織的測試;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有關專業的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或面試,取得資格后方可填報相應志愿。
4.具有體育后備人才、體育特長、音樂特長、美術特長資格的考生(統稱特長生),需在相應批次的第一志愿填報對口招收的學校。不對口填報的,視為放棄其資格。
5.具有“宏志生”資格的考生,必須在相應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報具有招收“宏志生”資格的學校,否則視為放棄其資格。
6.根據教育部關于外國語學校可單獨提前招生的有關精神,擬報武漢外國語學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本校應屆初中畢業生除外)須參加該校報名前組織的測試,測試成績在前200名的考生有資格填報該校志愿(單獨填報),與本校應屆初中畢業生一同劃線,提前錄取。未被武漢外國語學校提前錄取的,仍可根據填報的志愿參加錄取。
7.華中師大一附中、武漢二中、武鋼三中、省實驗中學繼續進行網上招生工作試點,“網上招生”資格生的資格認定按《市教育局關于加強4所普通高中網上招生試驗管理的通知》(武教基〔2016〕25號)執行。
8.分配生候選考生、“宏志生”、“網上招生”資格生、武漢外國語學校資格生不得交叉報名。
三、考試與評卷
中考實行畢業、升學“兩考合一、一考多用”。全市統一命制試題,統一制定評分標準,統一組織考試和評卷。
2016年我市中考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合卷),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其中,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期 時間 科目
6月20日
(星期一) 上午 9:00-11:30 語文
下午 14:30-16:30 數學
17:00-17:40 思想品德
6月21日
(星期二) 上午 9:00-11:00 物理、化學
下午 14:30-16:30 英語
文化課考試內容及要求見《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16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16〕17號),考試組織工作按《武漢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考務工作手冊》規定執行。體育考試辦法見《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16年武漢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教體衛藝〔2016〕2號)。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考查辦法見《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16年全市初中畢業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技能考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教建〔2016〕2號)。
評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領導下,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全市集中進行網上評閱(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考試成績由考生畢業學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過武漢招考網或武漢電信號碼百事通118114-8-9號鍵查詢(免信息費)。若考生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復查成績。復查工作在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按相關規定及程序,聘請學科專家和有關工作人員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對復查過程進行監督,并對結果進行確認(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四、劃線
錄取前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按批次、計劃、志愿、考生升學成績統一劃定4條錄取資格線:中心城區示范高中(第一、二批高中)錄取資格線、中心城區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民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中等職業學校錄取資格線(“3+2”、五年一貫制學校單獨劃線)。新城區的示范高中和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分別由各區招生考試辦公室劃定,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批準。
五、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采用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分類、分批次進行。對中職類學校,還可采取注冊方式補錄。
錄取工作嚴格按政策、計劃、批次、志愿、考生升學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不突破一般公辦普高錄取資格線和民辦普高錄取資格線。具體辦法是:根據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若考生總分相同,則語、數、英3科分數之和高的優先錄取;若仍然相同,則按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則物理化學(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經過以上排序仍然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學校意見的基礎上,調整計劃錄取。
報考中職類的考生提前錄取。其中“3+2”、五年一貫制招生學校在資格線上先錄取提前批志愿的考生,提前批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錄取普高類報考中職志愿的考生;提前批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空余計劃按考生升學成績和志愿錄取普高類報考中職志愿的考生。需要面試的專業(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前教育專業等)由相關學校組織面試并優先錄取。
普高類學校在錄取新生時,先錄取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分配生候選考生,再按批次志愿錄取。已錄取的考生,不得無故退錄,不再參加后面批次的錄取。
每批次招生學校在資格線上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錄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錄取報考該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進入下一批次志愿錄取。填報了公辦普通高中志愿、資格線上未被所報考的學校錄取的考生,由各區招生考試辦公室統一錄取到指定的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
對于少數在示范高中錄取資格線上按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經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在示范高中錄取資格線上征集志愿。
分配生候選考生在其所分配學校的錄取線下30分內錄取,最低不得低于示范高中錄取資格線。分配生候選考生未被分配的高中錄取的,分配生候選資格失效,可按后面志愿參加統一招生錄取。
具有市體育藝術特色高中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在每一批次錄取前按招收特長生的計劃,在報考其志愿且符合錄取條件的體藝特長生中按照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第一、二批次高中錄取體藝特長生的分數不得低于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體藝特長生的分數不得低于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30分。
培養體育后備人才試點中學招收具有體育后備人才資格的考生,按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的75%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無故不能提供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考查成績或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考查成績不合格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錄取。
招生學校必須在校內公示錄取結果,并向考生發放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印制的錄取通知書,考生在錄取期間可通過武漢招考網查詢錄取結果。
在繼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工作的同時,對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非應屆畢業生,要求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的,實行中職類學校注冊錄取,具體辦法見《武漢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六、政策性優錄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加20分參加錄取
1.烈士子女。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
3.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加10分參加錄取
1.作戰部隊(擔負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軍人子女。
2.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
3.因公犧牲軍人子女。
4.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
5.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加5分參加錄取
1.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初中應屆畢業年級被評為“女生優勝獎”的女生。
2.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籍考生和少數民族子女。
3.武漢市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武漢市流動人口中市外農村獨生女、雙女絕育戶女孩。
4.初中階段市級科技小人才獲得者。
(四)申報
具備政策性優錄條件的考生須填寫相關優錄申報表,由相關部門認定資格。申報表先由考生畢業學校確認,然后報區教育局、市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認定。各種政策性優錄手續必須在4月24日前辦理完畢。
所有政策性優錄考生的名單錄取前須公示。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政策性優錄資格,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通報和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同時具備多種政策性優錄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1種,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加分。
既具有分配生候選資格或特長生資格,又具有政策性優錄條件的考生,在按分配生或特長生錄取時,不再享受政策性優錄;若未被相應學校錄取,其分配生候選資格或特長生資格將失效,在參加其他學校錄取時仍可享受政策性優錄加分。
有關要求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招生考試部門、各有關學校應自覺遵守招生紀律,切實加強領導,組織有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考試政策,熟悉招生考試業務,嚴格規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宣傳,通過多種方式深入、細致地宣傳各項政策、規定和具體實施辦法,使考生和家長能夠及時了解和準確掌握有關信息,努力營造和諧、公平的招生考試環境。嚴禁參與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非法招生活動或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權謀私、暗箱操作、權錢交易;嚴禁在招生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嚴禁以任何形式向社會機構或個人泄露考生信息。
(二)各級招生考試部門和考點學校應認真做好試卷安全保密工作,杜絕試卷泄密事件發生,要嚴肅考風考紀,嚴防違紀舞弊事件發生。各評卷點要加強評卷工作的組織管理,提高評卷教師的積極性,規范評卷行為,確保公平公正。各級招生考試部門和招生學校要增強責任意識和全局觀念,嚴格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各項要求開展工作,進一步加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實施“陽光招生”,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三)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自覺維護招生秩序。嚴禁發放和收受與招生相關,作為提供和招攬考生報酬的勞務費、獎金或其它形式的費用提成及實物;嚴禁虛假和欺詐宣傳或以詆毀其他學校的方式獲取生源;嚴禁與考生或家長簽訂預錄協議。
(四)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志愿填報工作的管理,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考生志愿必須由本人填報。嚴禁阻撓、強制、代替考生填報志愿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在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通過“湖北陽光招生”短信服務平臺直接向考生發放登錄平臺密碼后,初中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紙質的用戶名和密碼發給考生。
對于招生考試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相關紀律規定嚴肅處理。
八、其它
本通知中高中階段學校是指普通高中學校、普通中專學校、職業中學、成人中專學校、技工學校。
本通知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武漢市教育局
2016年4月8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