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外語口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我省普通高考外語科目選考英語和日語的考生,如需報考外語專業(我院將在2017年福建招生資訊中公布院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時加以注明),應于5月15日至17日向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外語口試申請,并按有關規定繳交外語口試費。
一、口試時間
全省英語口試日期定于2017年6月12-14日,日語口試日期定于2017年6月12日;每天上、下午各為一個單位時間,上午8∶30開始,12∶00結束;下午15∶30開始,18∶30結束。各單位時間內的具體安排由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各考點參試考生總數進行合理安排,并及時將相關安排告知考生。
二、考點設置
英語口試考點由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設在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經省教育考試院驗收過的標準化考場的中學內。日語口試考點全省統一安排在福州市第十五中學(福州市五一南路44號)。口試考點在考試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
三、口試考生須知
1.考生應提前30分鐘(即上午8∶00前、下午15∶00前)進入口試預備室,隨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不得遲到。
2.參加口試的考生應自覺遵守考點紀律,不得攜帶手機、手表等任何違禁物品進入口試預備室和口試考場,但允許攜帶復習資料進入口試預備室。考生在預備室等候期間可獨自進行預習,但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不打聽口試情況。特殊情況確需離開預備室的,應有工作人員陪同,并不得與已口試完畢的考生接觸。
3.進入口試考場的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以便檢查核對,不準攜帶其它任何資料和違禁物品。考生通過隨機抽取口試試題,口試過程應服從口試教師的指揮。
4.結束口試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點,不準返回口試預備室,不準與有關工作人員和當場未完成口試的考生接觸,不準打聽口試成績。
5.參加日語口試的考生應于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17:00期間到福州市第十五中學考點報到。考生參加口試期間的食宿及交通等費用自理。
四、口試報名費用
參加外語口試的考生須按照閩價費〔2015〕267號文件規定,每生繳納30元的報名考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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