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招考委辦〔2016〕43號
關于我區(qū)2017年普通高考
外語口試安排的通知
各市、縣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便于考生和中學備考及報名,現(xiàn)將我區(qū)2017年普通高考外語口試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全國統(tǒng)考(以下簡稱普通高考統(tǒng)考)的考生可以選考普通高考外語口試。考生自愿參加,不作為統(tǒng)一要求。
二、考試報名
2017年普通高考外語口試報名與普通高考統(tǒng)考報名同時進行,直接在普通高考報名系統(tǒng)中勾選,不再另行組織報名。其中外語語種選擇英語的考生勾選“英語聽力口語考試”;外語語種為除英語外的其他外語語種的考生勾選“小語種口試”。
三、考試形式
(一)英語聽力口語考試。
分為兩部分:聽力部分及口語部分。采用計算機輔助考試形式,考試全部過程在計算機系統(tǒng)中完成。
(二)小語種口試。
采用“人人對話”的考試形式,由甲、乙兩名主考老師與考生面對面交流進行考試。
四、考試次數(shù)及時間
2017年,我區(qū)外語口試實行一年一考,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英語聽力口語考試。
考試時間:2017年3月11日至13日。
(二)小語種口試。
考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至26日。
五、成績報告和使用方式
考生卷面分數(shù)為百分制,成績統(tǒng)一采用等級制,共分A、B、C、D、E五個等級:
85分及以上為A等級;
70分~84分為B等級;
55分~69分為C等級;
40分~54分為D等級;
39分及以下為E等級。
考生成績當年有效,不計入高考總成績,以等級形式在考生高考檔案中呈現(xiàn),提供給招生院校作為外語專業(yè)和要求進行外語口試專業(yè)錄取的參考。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