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了進一步提高招收農村學生的比例,我校將開展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簡章如下:
一、招收對象
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及報考資格由各省(區、市)確定。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不低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考生可在文、史、哲、數、理、化、生、醫學等43個專業(類)中選擇填報(附件)。
三、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
考生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冊并登錄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下載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個人簽名后掃描或拍照上傳,點擊確認報考志愿。
2、報名時間
2015年4月16日-2015年5月5日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由省(區、市)審核并進行公示。
我校組織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從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學科研究、獲獎情況、社會活動、個人陳述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考生可于6月初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考核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
2、考核方式與時間
遠程面試,6月17日、18日。
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入選學生名單確定及公示
根據考核成績及志愿填報情況擇優確定入選學生名單及其擬錄取專業。入選學生名單最終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
五、錄取政策
入選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愿,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線即錄取。
六、相關說明
1、我校招生領導機構為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自主招生工作。
2、學校在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將選拔辦法、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3、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要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4、入選學生須留意教育部、當地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規定,以及我校公布的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若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5、本方案經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監督電話:020-841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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